13岁女孩称遭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
这案子,警方匆忙不予立案,而未做任何解释,我认为是有问题的。
综合媒体报道,今年4月19日凌晨,年仅13岁的女孩,因为跟家里人闹别扭,就在朋友空置的出租房内过夜,后被所谓的“黑哥”要求发生关系,并予以威胁。
女孩称,两人发生关系时,“黑哥”并未采取安全措施。
4月30日凌晨,女孩告知哥哥女友,称其被人强奸,由于人在外地,女孩哥哥选择委托老家亲戚前往派出所报案,民警随即带女孩到儿童医院做了检测。
但报案以后,警方迟迟未立案,终于,在女孩家属的频频投诉反映下,警方在5月14日出具受案通知书。
不过,在案件受理以后,民警多次以证据不足为由,建议女孩及家属接受调解。
此外,在报警后,“黑哥”还于5月7日找到女孩加以威胁,扬言“不撤案就杀你全家”。
6月19日,女孩家属经查询发现,该案已于6月12日被确定为不予立案,但警方未向家属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6月22日,运城公安盐湖分局发布通报称,已就该案与有关部门一起组成联合调查组,启动案件复核程序。
警方通报13岁女孩称遭男子强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