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一位乡村老师代课37年半,临近60岁了却一直没有缴纳社保,眼看就要“老无所依”,要求补缴社保却被拒绝了,当地的说法是“没有先例”。不过,看在他代课37年的份上倒是给了一次性现金补助,一共3万余元,足足相当于正式教师的4个月收入。代课37年半,和正式教师一样的教书育人,不仅收入相差悬殊,就连基本的社保都被忽略了,怎么说都有点不够意思,最起码他也应该是一个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吧。如果“没有先例”可以成为挡箭牌,那任何事情就没有进步的理由了。提拔可以破格,代课37年半的乡村教师为什么就不能“破格”一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