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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同居女子 12 岁女儿获刑 12 年,案后多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协作机制。6

男子强奸同居女子 12 岁女儿获刑 12 年,案后多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协作机制。6 月 18 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发布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为:郭某某强奸、猥亵儿童、重婚案。

这案子公布之后很快引来不少人关注,判决结果摆得明明白白,更有实际价值的是,案子办完还推动当地补上了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短板。

法院查得明明白白,受害女孩的母亲余某某本身有合法婚姻,郭某某明明知道这件事,还长期跟余某某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受害女孩当时才 12 岁,正是完全需要大人看护保护的年纪。

2021 年六七月期间,郭某某趁女孩母亲外出务工、家中无其他监护人在场,利用共同居住的便利,多次对这名女童实施犯罪行为,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

这起案子的恶劣之处不止是伤害孩子,办案的时候还查出了两人重婚的问题。余某某自己有合法配偶,还跟郭某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同样犯了重婚罪,该担的责任一点没少。

最后几项罪名合并考量,郭某某获有期徒刑十二年,余某某因重婚罪被判了八个月有期徒刑。一审结果出来后郭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完直接驳回,维持了原来的判决。

整件事最该敲醒警钟的,从来不止是坏人的恶行,还有背后藏着的严重监护缺位问题。女孩妈妈长期在外打工,平时顾不上照看孩子,自己还陷入违法同居的关系里,完全没尽到保护孩子的责任,等于间接给坏人留了可乘之机。

低龄儿童自我保护能力有限,家庭本应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却因为监护人的疏忽和失职,出现了安全漏洞。这类熟人侵害未成年人的案子,根子往往都出在家庭监护掉了链子。

也正因为这起案子暴露出的问题太典型,当地没判完就草草了事。借着这起案子的警示,好几个相关部门联手建起了家庭教育协作机制,专门解决这类家庭监护不到位、教育跟不上的共性问题。这套机制不是摆样子,核心就是补上家庭监护的漏洞,不再等出事了才事后惩戒。

相关部门会给没尽到责任的家长做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帮他们纠正错误的监护观念和相处模式。法院、检察院、妇联这些部门搭起常态化的联动路子,平时就排查有风险的家庭,提前出手干预。

很多人觉得这种事离自己远,都是极端个案,可翻一翻近些年的同类案例就知道,不少孩子受伤害的事,根源都是家长没看管好、家庭教育没跟上。监护人的每一分失职,都可能让孩子暴露在风险之中。

法律对伤害孩子的恶行从来不会手软,十二年的刑期就是最明确的态度。更关键的是,现在从单纯惩罚坏人,延伸到提前预防、补上家庭漏洞,保护孩子的防线往前挪了一大步。

严办坏人、追责失职家长、修复问题家庭,几头一起抓,才能真正给孩子兜住安全的底。守护孩子长大,从来不能只靠法律兜底,更得每个当家长的,实打实把自己的监护责任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