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出行的小伙伴注意啦!为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保障行车安全,沈阳新增20处“电子警察”,设置位置如下:
和平区、于洪区、辽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要抓拍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
交通监控抓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