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能算计!山东临沂,女子和朋友花了224元吃烤肉,没想到,这顿饭吃的不明不白,还很窝火。当时女子吃饱喝足去结账,发现账单上多出4项费用,炭火费、小料费、小菜费、纸巾费,仅两人就收了22块。可他们点菜时,这些费用,服务员一个字都没提,她质疑店家多收费,店家却说,在当地烤肉店,基本都收炭火费和小料费,他们家算便宜的。
前几天,朱女士和朋友去烤肉店吃饭。
点菜的时候,服务员热情得很,一个劲的推荐各种菜品。
却从头到尾没提过炭火、小料这些,还需要另外算钱的事。
朱女士也没多想,按正常流程点了菜、点了肉,吃饱喝足她去结账。
可她接过小票一看,立马感到不对劲。
账单上除了点的菜,还有4笔额外费用,包括炭火费5块、小料费按人头算,两个人10块、小菜费5块、纸巾费2块,加起来22块。
朱女士当时就懵了:吃烤肉不用炭火怎么烤?难不成让顾客自带炭火吗?
小料和小菜,都是烤肉配套的,怎么每一样都要单独掏钱?
而且,这事从头到尾没人事先跟她说一声。
事情曝光后,记者随后实地去这家店了解情况,菜单上主要展示的是菜品。
炭火、小料这些收费项目,在菜单里根本没有。
店里也没在明处醒目标注。
点餐时,服务员照常推荐菜品,仍然不主动提附加收费的事。
记者追问,这些费用是不是必须交,服务员才说,炭火和小料费是必收的。
小菜要是吃了也得给钱,桌上那盒纸巾,拆开就算钱。
服务员还补了一句:当地的烤肉店,基本都这么做,我们家算便宜的了。
店方负责人也说,收炭火费,和小料费,几乎是业内普遍做法。
他们家收纸巾费,是因为以前有人浪费纸巾,不得已才收费的。
那么真相到底如何?记者又考察了另外3家烤肉店。
收炭火费,和小料费,确实是普遍现象,炭火费每桌5块到15块不等,小料费大多5到8块一位。
但不同店的做法差别还是挺大的:有的店,客人一坐下就主动说明哪些要收费。
有的店,把这些费用打包进套餐里,单点才单独算钱。
还有的店,明确说明小菜和纸巾免费。
记者向市监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工作人员解释,店家收取这些费用,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
点餐时也必须主动告知,让消费者自己选,不能收任何没标明的费用。
也就是说,收取任何一项费用,必须明码标价,否则就是强制消费。
标清楚了、消费者知情且自愿,那没问题;
如果瞒着不说的、不提供免费选项,只在结账时收费的,那就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再说,炭火是吃烤肉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
商家把炭火单独拎出来收费,等于把该自己承担的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像朱女士这种情况,店家强制收费,那就是不公平条款,朱女士有权拒绝付22元。
有在当地干了13年烤肉的经理,透露了一个业内公开的秘密。
炭火的实际成本,真没那么高,普通机制炭一桌也就两三块钱。
就算用果木炭,也在5块钱以内。
收10到15块的炭火费,利润率相当可观。
小料和小菜的成本更低,按人头收费,利润空间更大。
几项费用一叠加,一桌客人,光附加费,就能给店里贡献几十块营收。
这套玩法,说白了就是低价引流、分项收割。
菜单上肉的价格压得低,看着挺划算,把人引进来之后,再通过炭火、小料、小菜、纸巾这些名目一项一往回找补。
消费者以为,自己点了便宜的菜,实际人均算下来一点不便宜。
关键是,这些附加费大多不会提前告诉消费者,菜单角落里,可能印着一行小字。
但点菜时,服务员绝口不提,等吃完了,账单上该加的全给加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也就是说,消费者在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的时候,有权利知道,这个东西或者服务,到底是怎么回事,包括价格等关键信息。
本案中,朱女士和朋友吃烤肉的情况,作为消费者他们有权知道炭火、小料、小菜、纸巾等是否收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商家应该主动告知这些信息,让消费者清楚明白消费,这样消费者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预算。
然后决定,要不要接受这些服务或购买相关物品。
如果商家不告知,就相当于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结账时才发现有额外费用,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其实这件事,最让人不能接受的,不在于该不该收,而在于怎么收。
炭火要不要钱、小料要不要钱,商家有自主定价权,这个没问题。
但店家不能把收费项目藏在菜单角落,点菜时装聋作哑,结账时再跟人家“算总账”。
消费者反感的是,这种被算计的感觉,不是掏不起这22块钱,而是莫名其妙被收了22块,心里不舒服。
倒不如,商家把这些配套成本,直接折算进菜价里,标多少就是多少,让消费者自己选择,吃得明明白白。
明码标价,不能只是标了就算,得真正让消费者看在眼里。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