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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男子开着豪车来路边买烟,因懒得下车叫喊老板娘,拿两条 2000 多元的香烟

湖南一男子开着豪车来路边买烟,因懒得下车叫喊老板娘,拿两条 2000 多元的香烟,最后把事闹到警方介入。要我说,最扎眼的不是烟贵,而是有人把“面子”看得比规矩还大。

据网传素材描述,事情发生在湖南株洲。一名男子开着新车到路边店买两条高档烟,价格两千多元。付款时,他想让店主少收十几元零头,店主没答应。买卖走到这一步,其实就俩选择:不买,或者付钱。可他偏偏拿了烟,开车走了。
这就不是“抹零没谈拢”的小别扭了。
我认为,商品还在人家店里时,你可以讲价;东西到了你手里,不付款还离开,性质就变了。尤其两条烟价值不低,店主报警一点不夸张。别拿“我有钱”“我不是想赖账”当挡箭牌,法律看的不是你兜里有多少,而是你当时干了什么。
更该琢磨的是,他为什么会因为十几块钱翻脸?
在我看来,钱只是引线,真正冒出来的,是那种“我开豪车来买东西,你就该给我点面子”的心态。可街边小店不是情绪回收站,老板娘也没义务拿自己的利润,去哄一个陌生人的优越感。
有人可能会说,两千多块钱对高收入的人不算什么,补上不就行了?我反倒觉得,正因为他不差这点钱,问题才更扎眼。缺钱还可能是贪便宜,不缺钱却这么干,多半是把别人当成可以随手拿捏的人。
做生意的人,最怕这种“我消费所以我最大”的客人。你坐在车里喊一声,人家把货送到窗边;你嫌零头不好听,人家就必须让步;你不高兴了,就让别人承担损失。按这个路子,买卖就不是交易了,成了单方面施压。
我看,这件事也给不少人提了个醒:有钱可以买烟,买不来特权;车再贵,也不能替一个人的冲动买单。真正掉价的,不是为了十二块钱讲价,而是讲不成就把规矩甩到一边。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