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美女打扮得漂漂亮亮,跟男友兴冲冲去酒店开房,当晚亲热一阵后,她觉得筋疲力尽,自己打算去餐厅找吃的,结果这一去,意外发生了!
年轻姑娘小周也跟男友早早约好,要好好过个端午夜。两人进了房间,亲热一阵之后,小周只觉得浑身筋疲力尽,肚子也渐渐饿了起来。
她想着酒店三楼就有餐饮区,不用跑远路,便没叫醒已经累得睡着的男友,自己起身往三楼走,打算找点吃的垫垫肚子。
可刚走到三楼大厅靠近餐饮区的位置,她脚下突然一滑,整个人失去平衡,重重摔趴在冰凉的地砖上,当场疼得动弹不得。
这一跤摔得又急又重,她手里的手机直接甩出去好几米远,想联系男友都够不着。摔下去的瞬间胸口闷了一下,嗓子像被什么堵住了似的,想开口喊人,却发不出多大声音。
她就那么孤零零躺在地上,周围安安静静的,别说酒店工作人员,连路过的客人都没有。就这么硬撑着躺了将近十分钟,才有两位吃完饭的路人发现了她,赶紧上前查看,帮她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这十分钟对她来说格外漫长,身上的疼一阵接一阵,心里更是又慌又委屈,明明在酒店的公共区域里,却连个搭把手的人都找不到。
等救护车赶到现场,酒店的值班员工才迟迟露面,可态度始终冷冷淡淡,全程推三阻四,既不肯陪同去医院,一度还不愿配合医护人员转运伤者,话里话外都想先撇清关系。
到了医院后,急诊前台告知需要先交两千元押金,随行的酒店店员直接两手一摊,说自己做不了主,既不肯垫付医药费,也不给明确说法,到后来甚至连电话都不接,把人直接晾在了医院。
医生做完检查,告诉她身上有多处软组织挫伤,建议在家静养三天,尽量少活动,后续还要随时观察复诊。偏偏就是这三天,刚好卡在了最要紧的节点上——端午假期结束后,她原本要去新单位报到入职。
这一摔,入职肯定赶不上,好好的工作机会就这么黄了。原本规划好的生活节奏全被打乱,她又疼又急,整个人都乱了阵脚。
事情传开之后,有人说大堂又不是露天马路,下雨天地面湿很正常,自己走路不小心摔了怨不得别人。可这话根本站不住脚,这里是开门做生意的经营场所,不是户外街道。地面的积水从哪来的?
要么是空调漏水没人维修,要么是清洁拖地后没擦干,要么是雨天雨水倒灌没及时清理,不管是哪一种,归根到底都是酒店的管理没做到位。
她摔倒的区域,既没铺防滑垫,也没立任何“小心地滑”的警示牌,夜班巡查的员工全程不见踪影。酒店的监控明明在运行,值班人员到底在值守什么?当班员工又去了哪里?这些问题,酒店始终给不出答案。
也有人质疑,是不是她走得太急、穿了高跟鞋,或是喝了酒才摔倒。可就算她走路时有几分疏忽,地上有水却没有任何警示,总不能把全部责任都推到客人身上。类似的纠纷法院判过很多,大多都是按比例分担责任,客人自身担一小部分,酒店该负的责任怎么都躲不掉。
其实这根本不是什么难懂的法律条文,就是最基本的常识。民法典里写得很清楚,宾馆、商场这类经营场所,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受伤的,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所谓安全保障,从来不是嘴上说的漂亮话,是地上有水及时擦干,湿滑区域铺好防滑垫、立好警示牌,夜间定时巡查。这些都是随手就能做好的小事,难的是有没有人真正把它放在心上。
这家酒店最让人寒心的,从来不是那滩积水,而是出事之后的冷漠态度。人还在救护车上,店里第一反应不是先救人,而是忙着撇清关系,连两千元的急诊押金都不肯先垫付。态度先垮了,剩下的就只有互相扯皮。
要是酒店真觉得自己全无责任,大可以拿出证据,比如当天的清洁记录、现场摆放警示牌的照片、夜班巡查日志,真有这些凭证,责任划分自然不一样。平时把工作做细、证据留足,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服务行业该有的规矩。
这也给所有人提个醒,出门在外,尤其是经过餐厅、卫生间这些容易沾水的区域,多留意一眼脚下,脚步放慢一些。真遇到意外别硬扛,第一时间拍照留证,好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