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冲动了!"黑龙江绥化,男子与同村邻居的妻子勾搭上了,二人多次偷偷发生关系。可谁知在邻居得知二人有奸 情后,男子非但不觉得自己有错,还主动挑衅邻居,因为二人此前就有矛盾。
邻居气得不行,在一次开车外出时偶然遇见了男子,一怒之下开车撞了过去,致男子当场死亡。后邻居拆下行车记录仪丢弃,并报了警,叫了救护车,想伪造成一起交通事故。
然而警方还是查到了破绽,将邻居与他的妻子一并抓获归案。后男子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邻居夫妇赔偿151万余元。法院判了!
案子开庭那天,刘某的家属早早赶到法院,手里攥着一张写满数字的纸,151万余元,这是刘某家属认为应得的赔偿。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每一项都列得清清楚楚。可法庭上传来的消息却让刘某家属始料未及。
法院最终只支持了丧葬费一项,金额4.9万余元,其余项目均未获支持。这背后的依据,要追溯到2000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里面写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赔偿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害不在受理范围内。
2013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又进一步把范围卡死,死亡赔偿金这类带有逸失利益性质的赔偿,在刑事案件里基本拿不到补偿。
刘某家属提的151万,算法用的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那是普通民事侵权案件的标准,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本不是一套规则。
李某和刘某本来没什么仇,两家地挨着,因为浇水和田埂的事吵过几次,结下了疙瘩,后来李某发现妻子张某跟刘某有不正当关系。
气得想离婚,刘某却打电话过来挑衅,说就是要让李某戴绿帽子。李某忍住了,没动手,反而劝张某断了跟刘某的来往,张某也答应了。
2025年8月21日,张某有快递要取,李某开车送张某去镇上。路上撞见刘某骑三轮车,李某脑子里突然冒出报复的念头,一脚油门冲了上去,车速从七十多公里瞬间飙到八十多,刘某连人带车被撞飞,当场没了气。
李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刘某有重大过错还当面挑衅,案件能不能按激情杀人从轻处理。这个说法在中国司法实践里有明确标准,要满足诱因当场发生、时间间隔极短、行为人处于失控状态这三条。
李某受到挑衅是案发前好几天的事,案发当天刘某并没有在挑衅,李某也不是临时冲动,李某甚至原谅了张某,还琢磨着怎么报复刘某,这说明李某早就有预谋,根本不沾激情犯罪的边。
撞人之后,李某把行车记录仪摘下来扔进了河里,还让张某把内存卡咬碎。这个举动让张某也被牵连进来,定的是帮助毁灭证据罪。
这个罪名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正式写进去的,放在第307条第二款里。法律上有个讲究,案件的当事人本人毁掉对自己不利的证据,不算单独定罪,顶多算量刑参考,但帮当事人销毁证据的其他人,要单独担责。
张某不是被追诉的主要当事人,所以单独构成此罪,判了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张某当时还劝过李某别撞人,案发后交代的也老实,这些都成了从轻的依据。
最终,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信源:深圳晚报 《妻子出轨,情夫挑衅丈夫后遭驾车撞击死亡,一审判无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