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一女子骑车带1岁娃突遭暴雨,在一饭店屋檐下避雨时遭到保安驱赶,金碧辉煌的屋檐居然容不下一个带孩子避雨的路人……
店大欺客的说法看来还是有一定的道理,这女子带着1岁的孩子就在人家屋檐下避了一下雨,没想到却遭到了保安的驱赶,不知道这是饭店的明文规章制度,还是保安个人的所作所为?她又没有带孩子去店里面避雨,有必要驱赶她吗?开着那么大的店就容不下一个带着孩子的路人在门外的屋檐下避会雨吗?
究竟是偌大的饭店没有人情味,还是制定规章制度的人没有人情味,事情发生的那一刻却把责任摔给了员工,一句道歉就完事了吗?不知道如此没有人情味的饭店以后还会有人去吗?是不是离倒闭也不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