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有个男的在一个聊天群里,跟某个群友闹意见了,男的直接就情绪上头,开始在这个大群里疯狂骂人,内容极具侮辱性,不断的贬损对方。男子自己口吐芬芳是满意了,对方被骂的快要抑郁了,而且还有这么人围观。当时就要气死了,立刻就报了警。
而这个骂人非常得意的男子,没多久就悲催了,他被办案人员直接就给拿下了。
(光明网6月21日报道了这种案例。)
很多人好奇,骂人也违法吗?
大家是否还记得,前段时间有个女子也是在群里骂人,当时她骂的是一群人,回头人家恼羞成怒,线下找到女子教训了她一顿。
要知道,随意骂人,骂这些很难听的内容,真的是挺令人伤神的。
谁听到这些骂人的话,心里不难过?所以说,骂人,在有些场合,真的就是违法的。
正如本案中的这位张某,他在一个有500人的大群里,因为是大群,平时大家也都会七嘴八舌的聊天、交流。
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也不是一直都很顺畅的,可能一两句话,就惹到了对方,心存芥蒂。
但是大家互相解开,也就好了。但是张某却不是,也不知道是听到对方不小心说了什么话,当时他就气愤上头了。
好像是为了取证之类的,张某还特意跑去现场,拍摄了照片,回头发到了群里。
发群之后,张某就开始在这个大群里辱 骂一开始的那个群友,要知道,当张某开始口吐芬芳的时候,他丝毫没有察觉到,这是个拥有500人的聊天大群啊。
可现在的张某情绪上头了,他可不想管那么多,发完照片之后,直接就在群里,公然开始辱骂对方,甚至还说了一堆不正当的言论。
因为内容非常具有侮辱性,不断的贬损对方,在这个大群里,可以说是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社区氛围比较恶劣。
而那位被骂的群友,看到张某这种态度,已经被他骂的头大了,当时就保留了证据,直接就打电话报了警。
确定证据之后,很快,这个张某就被办案人员给抓获了,因为他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依法要被处以行政拘留。
这个时候的张某,也乖乖的接受了处罚,可不敢再多说一句废话了。
因为证据确凿,网聊社区对这类行为感受很恶劣,张某违法行为确凿,最后被处以了为期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很多人会问,为什么骂人也违法呢?
涉及到两个关键点:一个是“公然”,一个是内容具有“辱骂”性质,那么直接就触犯法规,要面临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构成治安违法,要面临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比较严重的,会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且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男子所处在的环境是,数十人以上的大型群聊社区,还在这个群里进行公然辱骂,多次、且持续刷屏辱骂。
期间,男子不断使用很不友好的内容,已经引发了他人不适,造成了恶劣的而影响。因此,该男子必定要接受行政处罚的后果。
行政处罚记录,对于个人后期的影响比较大,这类处罚违法记录,终身不能消除,影响后期个人的职业、晋升等。
所以不要以为犯错了、违法了,就是零成本,代价还是比较大的。
《民法典》第 109 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到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第 1024 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可以随意侮辱、诽谤、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但是本案中的男子张某,直接就在群里,在众人面前直接口吐芬芳,很有针对性,内容也是具有侮辱性。
张某自己也知道骂人这个行为不对,但是仍然控制不住情绪,继续主动发布,主观就是故意为之,已经对他人的人格权构成伤害。
《民法典》第 1165 条规定,侵害他人名誉权,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为侵害权益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费用的赔偿。
群内这位被骂的群友,有权要求张某立刻停止侵害,删除群内辱 骂的言论,并且还要公开道歉,还要赔偿其个人的精神损害费用。
对于骂人的行为,大家都怎么看呢?
信源: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