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告诉男子,她在公安系统有熟人,可以帮男子消除案底,让他的孩子以后考公不受限制。男子和女子是网上恋人,他信以为真,直接转了12万给女子,希望消除后不影响自己的孩子。可是女子只和他谈情说爱,这件事,两年了都没有进展。男子瞬间清醒,觉得女子要么是没有能力,要么就是骗子,于是直接报案。
邓先生在多年前犯过错、判过刑,留下了案底。
这也成为了他一生当中最大的遗憾。虽然他如今已经改邪归正,一家人生活幸福美满,但他心中始终存有亏欠。
邓先生育有一子,他常听人说,如果父母留有案底,孩子是不能报考公务员的。
他生怕孩子长大以后会责怪自己,所以每每想到这里,心中就充满不安与沮丧。
不过,看似幸运降临在了他的身上。
2023年2月,他在社交软件上偶然认识了杨某某,对方谈吐得体,和他十分聊得来。
杨某某心思细腻、善解人意,相识没几天,便知晓了邓先生的心头心结。
她出于所谓的关心,主动向邓先生表示:“大哥,你不要担心这个事情,交给我来办,我一定给你消掉案底。”
邓先生闻言十分惊喜,连忙问道:“还能这样吗?你说的是真的吗?案底真的可以消除吗?”
杨某某淡淡一笑,说道:“在我这里是可以的,其他人我不清楚。只要你信得过我,把你的前因后果原原本本告诉我就行。”
紧接着她又表示:“不过你需要拿出一些费用,我好找公安局的熟人打通关系,直接帮你消除。”
邓先生喜不自胜,当即答应:“没问题,只要你能帮我办成这件事,花钱是应该的。疏通关系、请客打点,本来就需要费用。”
自此,杨某某声称开始帮忙运作此事。
在此期间,两人的网恋感情持续升温。邓先生十分依赖杨某某,而杨某某也看中邓先生为人踏实、有经济能力,能够拿出资金办事,因此二人对彼此好感渐深。
虽然两人从未线下见面接触,但这份虚拟网络中的恋爱,让邓先生十分迷恋。
邓先生心里一直期盼,等事情办妥之后,能和杨某某线下见面,既是当面感谢,也想让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
可每当邓先生提出见面,都会被杨某某委婉回绝。她告诉邓先生:“再等等,等我帮你把事情办好,我们再见面,到时候好好聚一聚,就当是庆功宴。”
这番话让邓先生更加深信不疑,暗自庆幸自己遇到了能力出众的女友,日后遇事也有人帮忙。
可他前前后后给杨某某转账12万元,这件事却始终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即便杨某某多次谎称关系已经疏通大半,很快就能消除,却一直没有结果。
久而久之,邓先生心生疑虑,多次生硬地询问杨某某:“你到底能不能办成?”
几番追问过后,杨某某直接将邓先生删除、拉黑,彻底失联。
起初,邓先生以为是自己反复追问惹对方生气,还温柔关心问候对方起居,希望对方能够消气回复自己。
可他始终得不到任何回应,杨某某从此彻底消失。
邓先生终于察觉不对劲,事情没办成,自己还被骗走12万元,他不再留恋虚假的网络温情,当即选择报警报案。
民警通过两人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相关线索,远赴千里之外抓获了杨某某。
经查,杨某某是专业的网络情感诈骗人员。
她不止诈骗了邓先生一人,还以同样的手段欺骗多名男性受害者。她的惯用手法,就是先和陌生男子发展网恋关系,再以帮忙办事、投资创业、做生意等各种理由骗取对方钱财。
凭借这套诈骗套路,杨某某获利颇丰,多名受害者因此家财耗尽、生活困顿。
所幸邓先生及时醒悟报案,警方成功将杨某某抓捕归案,等待她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其实,这件事明眼人一看就是诈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大家一定要分清:封存不等于消除。
记录永远都在,只是普通人查不到,法律给未成年人一次改过的机会。
且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犯罪时未成年、刑期五年以下。
未成年犯重罪、刑期超五年,不予封存。
只要是成年犯罪,无论情节轻重,案底永久留存,绝对无法消除。
这就是本案的关键。当事人属于成年前科,根本不可能花钱消除,女子行为纯属诈骗。
封存的记录也不是彻底清零,政审、司法办案依旧可以依法调取。
法律对年少犯错留有宽容,但对于成年人的司法记录,没有任何捷径、没有任何人情可以篡改。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素材来源于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