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女子乘坐顺风车,司机一个劲地抽烟,女子好言相劝,结果被怼:“哪个女人像你这样!”最后竟然把她扔半路上了!女子投诉了这个司机,但车费没退回来,对方仅打算赔30块优惠券打发人。
白女士家住在湖州,这天,她打算约个顺风车到不远的杭州办点事。
顺风车按时到了,白女士坐上了后座后,司机就确认了,一开始都挺正常的。
结果开着开着,司机“啪”的一下点着了一根烟,一边手握着方向盘,一边悠悠哉哉的开始吸上烟了。
白女士恰巧就坐在司机的后座,当时又是在高速公路上,烟一个劲的往后飘,呛的白女士根本睁不开眼。
实在忍不住了,白女士对司机说:师傅,能不能别吸烟了?我对烟味挺敏感的,再说你这个烟头没有弄灭,弹在高速公路上也不安全。
司机一听就不乐意了,说:你坐的是顺风车,我这是自己的车,我想吸烟就吸烟,想什么时候吸就什么时候吸,你要是受不了,一开始为啥不打出租车?
白女士觉得很生气,但还是尝试和他理论:既然你接了这一单,那就是要遵守最基本的准则啊,哪有你这这样的,不能不顾乘客的健康啊。
司机被怼的一时没话说,一气之下说哪个女人像你这样的?我不做你生意了,等下了高速,你赶紧给我下车!
白女士震惊了,她没有想到一次普通的出行还能遇到这种事,她觉得自己只是劝司机不要吸烟,怎么就能被赶下车呢?
不一会到市区了,司机一脚刹车,不分青红皂白就让白女士下去,又一脚油门开走了。
车子已经没影了,白女士站在车流不息的路边,感到又气又着急,司机竟然这样把自己赶了下去,简直太过分了!
看看手机都快没电了,白女士赶紧查了自己距离目的地有多远,结果发现竟然还有3、4公里这么远,靠走根本走不过去!
无奈之余,白女士求助了街边的一个店铺,和店主说自己手机没电了,能不能先在店里充点电,店主同意了。手机充完电以后,白女士还是另外打了个车才到了目的地。
事后,白女士越想越气,于是投诉了这个司机,想说至少把车费退给自己。
后台的回复也是离大谱,回复说没有办法给退款,因为没有核实到这个情况。
但既然白女士投诉了这个情况,后台会记录一下,然后依照协议和规则进行处理,包括限制司机发布行程、暂停服务等,严重的话还有可能永久停止服务。
白女士对这个回复完全不满意,反驳说司机把自己途放下车,这点怎么说?
后台竟然说没有核实到。
白女士很气愤,说这个处理非常敷衍,因为司机结束行程的时候,根本没有到达目的地,后台应该可以看到的,再说车内也应该有录音啊。
但是对方给到的回复反反复复就是这么一句话:没有核实到。
最后,在白女士坚持不懈的追问下,对方最终同意补偿30元的优惠券。
白女士直接拒绝了,说这个处理我不满意,这实在是太敷衍了。难怪他会在车里抽烟,他肯定不是第一次,因为之前说过没有人不管。
截止到现在,白女士说没收到任何回访电话。
在本案中,司机说这个是自己的车,想抽烟就抽烟,这种说法对吗?
根本不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开车抽烟就属于妨碍安全驾驶,各地交管部门对此罚款扣分,有明确依据。所以白女士的投诉也有法可依。
另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司机没把人送到,半路扔下,这就是违约行为,因此,车费应该全退给白女士。
收了钱还能出这样的事,换做你是白女士,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