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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群众]山西运城“冒充警察打人”的事,最后在“媒体关注”下,刑事立案(轻伤二

[吃瓜群众]山西运城“冒充警察打人”的事,最后在“媒体关注”下,刑事立案(轻伤二级,以寻衅滋事立案,而不是故意伤害)了[思考]但有一说一,“罪与非罪”是很严肃的事,应该有客观标准的,不能全靠“舆论监督”——如果,“监督”后才立案,那就应该把前面“为啥不立”的事说清楚

评论列表

梁延
梁延 33
2026-06-22 10:36
应该一查到底把保护伞一起抓起来。

用户10xxx04 回复 06-22 13:06
本就寻畔滋手

用户10xxx83
用户10xxx83 14
2026-06-22 10:26
抓到了吗?
神之剿灭
神之剿灭 8
2026-06-22 10:50
都轻伤二级了,还不是故意伤害?

用户10xxx03 回复 06-22 10:54
寻衅滋事比故意伤害在这件事重。

金色的秋
金色的秋
2026-06-22 07:31
能说清楚吗?
用户13xxx18
用户13xxx18
2026-06-22 11:51
冒充警察罪也不小
用户10xxx83
用户10xxx83
2026-06-22 10:26
那个冒充警察的是什么罪?
逆戟
逆戟
2026-06-22 11:21
冒充警察,并犯罪!这应该是很严重的吧?
青清
青清
2026-06-22 10:41
最公平公正媒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