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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上了!天津河东,一男子被诊断为脑梗,住院第3天,男子走出病房,在医院大门逗留2

摊上了!天津河东,一男子被诊断为脑梗,住院第3天,男子走出病房,在医院大门逗留2小时,便重回病房。谁曾想,医护人员竟发现男子晕倒在病房里,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男子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要求医院赔偿。可医院却拿出一份证据,声称"男子已经出院"!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刘某今年五十多岁,平时身体底子并不算好,脑梗塞、缺血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这几样基础病早就缠上了刘某,隔三差五就要往医院跑一趟。

2022年9月12日,刘某又一次因身体不适住进天津河东区一家医院。住院没几天,医生检查后发现各项指标趋于平稳,9月15日早上8点左右,主治医生写好了一份出院小结,意思是刘某可以考虑回家休养了。

刘某当时心里盘算着,住院这几天闷得慌,干脆出去透透气。上午10点39分,刘某走出病房,一路晃到医院大门口,站在那儿待了快两个小时。

中午12点15分,刘某又自己溜达回了病房,期间没有任何医生护士过问过刘某的去向,仿佛根本没人留意到病房里少了个人。

谁也没料到,下午2点13分,查房的护士推门进来,发现刘某已经倒在地上,人事不省。医护人员当场拨打120,紧急转送另一家医院抢救。可惜抢救持续到第二天下午,刘某还是没能挺过来,家人守在抢救室外,等来的却是最坏的结果。

后来司法鉴定意见书写得很清楚,刘某的直接死因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猝死,并不是单纯的脑梗发作。这份鉴定结论后来在庭审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也成了双方争辩的焦点。

刘某的儿子完全不能接受这个结果,认为医院在管理上存在明显漏洞,病人随意进出病房竟无人理会,于是一纸诉状把医院告上了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索赔22万余元。

庭审现场,医院方面拿出那份出院小结当证据,主张刘某早已办完出院手续,后续猝死跟医院半点关系都没有,自己已经尽到了应有的抢救义务。

法院审理后却查出蹊跷,医院根本拿不出任何刘某正式办理出院的记录,没有医嘱确认,没有费用结算签字,床位也一直没注销。

更关键的是,医院在出具出院小结之后,又给刘某下达过临时医嘱,这就说明刘某当时压根没真正出院,仍处于医院的管理范围之内。

法院最终认定医院在病房管理上存在过错,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判决医院承担10%责任,赔偿刘某家属11.8万余元。医院不服气,上诉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3月30日,二审法院依旧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类似的较真劲儿,最高人民法院之前也用过。2022年7月,湖北荆州公安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赵某声称自己住院429天,要求赔偿三十多万。

法院没有简单认账,而是逐条核对用药记录、体温单这些原始资料,查出赵某实际只住了58天,剩下的全是挂床凑数,最后只判了19万余元,超出部分一概不予支持。这起案子后来被最高法当成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提醒大家诚信才是打官司的底线。

把这两起案子放一块看就清楚了,法院认事不光看一张纸面记录,更看背后那一整套诊疗资料有没有走完。出院小结不等于出院,住院天数也不能光靠自己说了算,这大概就是法律最较真的地方。

信源:大河报《男子住院外出猝死,医院凭出院小结主张无责,二审维持 11.8 万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