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甘肃女子郭小玲被拐卖至山东,丈夫任金明历经寻访与调解无果后,以重婚罪自诉将妻子找回。
普通人安稳的小日子,往往会被突如其来的恶意狠狠撕碎,三十多年前甘肃郭小玲一家的遭遇,隔着岁月读来依旧让人心里沉甸甸的。
1988年的夏天,甘肃灵台热闹的物资交流会上,23岁的郭小玲只是出门想置办点家用物件,单纯轻信了陌生女人匡某英帮忙进货的说辞,稀里糊涂跟着对方离开家乡。
谁都想不到,这一去,就被人贩子辗转带到千里之外的山东临清,以低价卖给当地农户李某玲,彻底被困在陌生村落里。
彼时交通闭塞,跨省通信难如登天,口音不通、举目无亲的郭小玲被看管起来,根本没有独自脱身的门路,被逼着和买主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后来还生下了孩子。
另一边,丈夫任金明发现妻子失踪后,整个人慌了神,踏遍周边村镇四处打听线索,熬了无数个难挨的日夜,才终于摸清妻子流落山东的下落。他立刻独自奔赴临清上门寻人,可迎接他的只有买主一家人粗暴的驱赶阻拦。
他寄希望于当地基层调解,一遍遍来回沟通劝说,始终没能带走妻子;跑去报警求助,工作人员凭一封旁人代笔的书信,难以界定她是被拐卖还是自愿离家,这件事只能暂时搁置,没有立案处理。(郭小玲文盲,信件全部由买方家人代写,而且当年两地办案经费不足、跨省协查机制缺失)
求助无门、寻人无路,满心煎熬的任金明没有就此放弃。没人帮他,他就自己翻找法律条文,一点点自学相关规定,学着写诉状,最后做出了旁人难以理解的选择:提起刑事自诉,起诉自己的妻子郭小玲重婚。
放在当下很难想象,当年他只能靠着这一条法律途径,借助法院传唤、开庭的强制程序,冲破买主一家的看管,真正见到被困许久的妻子。
1989年10月5日,临清市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郭小玲在原有合法婚姻存续期间,与李某玲形成事实夫妻关系,构成重婚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买主李某玲同样被判六个月刑期,两人那段被迫形成的非法婚姻也依法解除,郭小玲终于得以离开山东,回到甘肃老家。
时隔三十八年,这件案子在6月20日被媒体重新报道,一下子掀起了广泛讨论。大家纠结的点格外现实:一个被拐失去人身自由、全程身不由己的女性,最后却背上重婚的刑事处罚,放在当年的时代背景里是唯一解救出路,站在如今更完善的法治视角,又满是说不清的无奈。(人贩子因追诉时效问题后续未追责;夫妻二人如今希望撤销当年重婚判决。)
任金明当年走投无路才想出这个办法,他从头到尾只想要找回自己的妻子;郭小玲从头到尾都是拐卖事件里的受害者,却还要承担罪名;买主当年虽受到惩处,可整件事里最深的伤害,全落在了孤身在外的女人身上。
时代不一样了,这些年打拐法规不断完善,对待被拐受害者的界定也更加人性化,不会再出现当年这般两难的局面。回看这段旧事,只觉得普通人在时代局限里挣扎求生有多不容易,一边心疼当年求助无门的夫妻二人,一边也感慨法律不断完善,才慢慢护住更多弱势的人。
没有绝对完美的解法,只剩藏在旧案卷里,属于普通人难以言说的委屈与心酸。
作品声明:观点仅为个人分析,不代表平台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