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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刷手机”如今太常见了,可一旦出事,责任算谁的?上海郭某的真实遭遇给出了答案

“走路刷手机”如今太常见了,可一旦出事,责任算谁的?上海郭某的真实遭遇给出了答案,自己全责,索赔被驳回!

2024年1月,郭某在浦东某餐厅吃完饭离开。监控显示,她从出现在画面开始就一直低头看手机,直到在餐厅外台阶一脚踩空、重重摔倒在地。当时天气晴好,台阶无积水无冰雪。郭某当时没在意,10天后腰疼加重才去医院,被诊断为腰椎右侧横突骨折。

事后郭某将餐厅和物业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6万余元。理由是台阶“磨损严重”,两公司没及时修复、没设警示标识,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的判决干脆利落: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郭某持续低头看手机,是自己给自己制造安全风险。气象和监控都证明现场没有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台阶也无明显异常。餐厅和物业的安全保障义务只在合理限度内,对顾客边走边看手机的行为“不能预判也无法控制”。郭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摔倒是自己未尽注意义务所致,两公司无过错。

法官明确指出:因持续低头看手机而踩空摔伤,应当自行担责。这份判决“坚决杜绝'和稀泥'做法”,也向“谁受伤谁有理”的错误观念亮明了态度。

走路看手机,看的不是路,是自己的安全红线。 法律不会为每一个“不小心”买单,成年人的安全感,最终要靠自己给。

低头族摔伤索赔被驳回 民法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