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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拘留7天,打成轻伤二级拘留12天。山西运城法律与中国别的地方不一样吗?

冒充警察拘留7天,打成轻伤二级拘留12天。山西运城法律与中国别的地方不一样吗?

这句反问在评论区反复出现,背后的潜台词谁都听得懂。

区别在于一个时间差。还有一层窗户纸没捅破,打人者的妈是警察。

先把时间线理顺。

5月7号晚上,18岁的高中生小雷在家门口被同学王某抱摔。王某高三在读,长期体育训练,为给女友出头动的手。膝盖、手肘、脚跟全是擦伤。小雷父亲肢体残疾,当晚报了警,次日中午才去派出所做笔录。

5月8号,王某发微信骂小雷,专门挑对方已故的母亲下手。小雷父亲把聊天记录也交给了警方。

王某的父亲当天给小雷父亲发了条消息,说“只要你俩不动刀子,拳打脚踢就对了”。

5月9号下午,小雷接到电话,对方自称姚孟派出所民警,让他下楼补充报案材料。18岁的孩子信了。下楼,等在电梯口的是王某。拳打脚踢,逼着下跪喊爸,全程有人拍视频。鼻子骨折,眼睛充血,脑震荡。

那个电话是王某找24岁的张某打的,冒充警察。拍视频的是另一个社会青年安某。

5月23号,处罚出来了。打人的王某行政拘留12天,冒充警察的张某行政拘留7天。6月3号,王某被释放,赶在高考前。

问题出在伤情鉴定上。5月9号被打,当天申请鉴定,6月18号才出结果。中间40天。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轻伤以下归行政拘留管。轻伤二级以上,归刑法管。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差着一个字,差的也是法律适用的根本不同。

6月18号鉴定结果出来,轻伤二级,附带轻微伤。当天,运城警方把案子转成了刑事案件,以寻衅滋事罪立案,王某和张某被刑事拘留,拍视频的安某被取保候审。

法律没错,是鉴定跑得慢,案子转得晚。

但这事在热搜上炸了,不止因为时间差。

王某的母亲是另一个区的民警,这个身份在报道里摆着。王某的父亲面对记者说:“小孩子打架很正常,赵先生反应过于激烈。”

正常?叫同伙冒充警察,把报过警的孩子骗出来往死里打。这叫正常?

更让人堵心的是后面的和解。王某家属提出22万,条件是放弃一切追责权利,放弃网络发声,还得公开声明“事件已圆满解决”。

22万,买一个孩子被毁掉的信任,买一个未成年人被逼下跪的屈辱。顺便还买了闭嘴。

律师张玉霞表示,本案存在多项加重情节——结伙施暴、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未成年人、逼迫下跪喊爸爸等,处罚幅度明显偏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写得清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5到10天拘留。7天,合法。但合不合理,另说。

寻衅滋事罪,五年以下刑期。这是刑事追责的起点,跟行政拘留不是一个量级。

但那个40天里发生的事,12天和7天的行政拘留覆盖不了。

一个18岁的孩子,接到自称警察的电话,乖乖下楼。他相信那身制服,结果换来第二顿暴打。小雷父亲说他还在西安做心理治疗,不敢一个人出门。

案子已经刑事立案,可孩子心里的伤不是立案能消的。冒充警察的那个电话,骗走的不仅是一个17岁孩子的信任,还有公众对那身制服的安全感。

评论列表

周玉豪
周玉豪 5
2026-06-20 21:55
还在炒冷饭呢,如果对方家长不是职业原因,这不就是一起普通的未成年打架吗,如果没休学最多算霸凌,你们这群人不就是炒作一个身份做噱头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