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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茶陵,60岁男子与同村情妇在家中饮酒后,深夜从情妇家楼梯坠落身亡,情妇发现尸

湖南茶陵,60岁男子与同村情妇在家中饮酒后,深夜从情妇家楼梯坠落身亡,情妇发现尸体后,非但没有报警,反而用铁丝将尸体捆绑,用电动车拖运到路边抛弃,死者家属悲痛欲绝,将情妇告上法庭,索赔41万余元。情妇却辩称:是他自己喝多了摔死的,与我何干?法院这样判!


(案例来源: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


湖南茶陵县的那个清晨,山里的薄雾还没来得及散干净呢,公路边上就死死地躺着一具被铁丝捆得严严实实的尸体。


最先发现这事儿的是个起大早赶集的村民。


天刚蒙蒙亮,他远远瞅见路沟那儿有一团黑乎乎的影子,心里还犯嘀咕,结果走近一瞧,当场吓得腿都软了——那确实是个死人,早就没了气息,身上缠着的那些冷冰冰的铁丝,在晨光里瞅着特别瘆人。


死者叫陈德,年纪也不小了,60岁。


后来法医一测,他体内的酒精浓度高达149.76mg/100ml,妥妥的醉酒状态。


致命伤是从高处摔下来的时候脑袋先着了地,导致颅内大出血,当场就没命了。


不过说实话,这案子真正让人觉得离奇、后背发凉的,根本不是他的死因,而是他到底死在了谁家里——同村相好十几年的情妇,何娟家的后院楼梯底下。


这两个人偷偷摸摸搞地下情搞了十几年,两边的家里人愣是被瞒得死死的。


陈德自己有老婆,还有三个已经成家立业的孩子,本该是到岁数抱孙子、享清福的年纪。何娟呢,比他小一岁,同样也有个大儿子。


可这两个人就这么把这段见不得光的关系藏了十来年,像颗随时会炸的定时炸弹。


出事那天傍晚,何娟看着家里剩的半瓶白酒,心里直犯嘀咕——要是等儿子回来瞅见这剩酒,指不定得起什么疑心。


琢磨来琢磨去,她索性给陈德打了个电话,让他赶紧过来把这半瓶酒给“消灭”掉。


陈德接到相好的电话,那叫一个积极,连晚饭都还没吃完呢,扔下碗筷就急匆匆往何娟家跑。


酒过三巡,陈德起身摇摇晃晃地准备回家。


当时天已经黑透了,他晃晃悠悠地往后院走,那儿刚好有个连着外面的水泥楼梯。


可能是酒精上头脑子彻底糊涂了,也可能是夜里太黑没看清脚下,他一个没踩稳,直接从楼梯上一头重重地栽了下去。


何娟在屋里等了一会儿,不放心,用手机给他拨过去,结果没人接。


她心里一惊,赶紧跑过去打着手电筒去后院一看,整个人当场被吓得魂飞魄散——陈德就死死地躺在楼梯底下的水泥地上,已经彻底没了呼吸。


如果是正常人碰到这阵仗,哪怕再害怕,第一反应也该是赶紧打120抢救或者立马报警对吧?


可何娟当时脑子里完全被另一种巨大的恐惧给占满了。


她跟疯了一样从家里找来绳子和粗铁丝,咬着牙把陈德的尸体捆得结结实实,然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人抬上了家里的电动三轮车。


趁着大半夜路上鬼影都没有一个,她硬是把尸体拖到了1000米开外的公路边上,跟扔垃圾一样随手扔在了路沟里。


到了第二天早上5点多,晨练赶集的人发现了尸体。


警察的办事效率也快,顺藤摸瓜,没多大会儿就查到了何娟头上。


到了局里,她心理防线一塌糊涂,把所有事全给倒了出来——十几年的私情、当晚的酒局、陈德怎么摔死的,以及自己因为害怕怎么抛尸的,交代得清清楚楚。


可没成想,案子移交到检察院的时候,居然出现了一个戏剧性的转折。


检察院那边仔细研究了案情,认为何娟的行为在法律层面上竟然不构成刑事犯罪,最后决定不批准逮捕。


警方没办法,只能根据《刑事诉讼法》把这桩刑事案件给撤了。也就是说,在坐牢坐牢这桩大罪上,她居然在法律上不用负刑事责任。


这下子,陈德的老婆和三个孩子当场就气炸了。


杀人偿命、犯法坐牢,刑事上既然治不了你,那民事上总得扒你一层皮、要个公道吧?家属一纸诉状把何娟告上了法庭,张口索赔41万。


法院最后坐下来一算,认为何娟作为这场酒局的组织者和请客的人,对喝醉酒的陈德天然就负有安全保障和保护的义务。


陈德是在你家喝的酒,也是在你家后院摔死的。


更关键的是,你明明知道陈德这老头平时有心脏病,喝多了更危险,于情于理都该悉心照顾,或者哪怕稍微动动手指头,通知他家里人来接一下呢?


可你呢?不仅啥也没干,发现人死在自己家里后,第一反应居然是捆起来抛尸荒野,这在民事过错上简直大到了天边去。


不过话说回来,死者陈德自己也绝对算不上什么清白无辜的小白兔。


法院也说了,陈德作为个成年人,明明清楚自己有心脏病、不能过量饮酒,结果相好一打电话,他屁颠屁颠跑过去喝那么多。


他自己应该能预料到,大半夜喝得烂醉在黑灯瞎火里走楼梯有多危险。


更从根本上来说,他抛下老婆孩子,跟何娟搞了十几年的婚外情,这本身就是导致这场荒唐宿醉和最终丧命悲剧的万恶之源。


最终,法院拍了板:陈德自己承担70%的重大责任,何娟承担30%的次要责任,满打满算判令何娟赔偿陈德家属788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