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要人命,不信你去问潘金莲和西门庆!云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女婿偶然撞见了岳父在宾馆跟别的女人开房,当场就带着老婆和岳母到那女人家里警告对方家长赶紧断干净。结果岳父不但不认错,反而打电话吼着要对女婿全家下手。之后的几天他真的拿着刀反复到女婿家威胁,案发当晚更是第三次持刀闯进女婿家厨房动刀威胁,女婿跟孪生弟弟拼死反击,一路追到门外把岳父砍了,导致岳父当场人就不行了。检方认为是故意杀人,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却出人意料!
事发当年1月初,男子岩某那天带着媳妇和丈母娘,在县城一宾馆楼下撞见岳父老岩跟女子玉某开房,三个人直接到玉某家里,让玉某的父母管好自己的闺女。
本来这事到这也就算了,老岩回去就打了电话过来,说要杀女婿全家然后自己再自杀。
这话一出,丈母娘吓得十多天不敢回自己家,老岩还先后五次跑到岳母两个哥哥家找人,腰上别着水果刀。
1月16日,岩某带着老婆孩子回了婆婆家住,那房子是两层砖混楼,一楼院子二楼住人。
1月18日,老岩假装要好好过日子,把老婆骗回去了,结果下午就拿刀追着捅,亲戚拦下来才跑掉。
当天下午,老岩第一次冲到岩某的母亲家,持折叠刀要捅女婿,被拉住了。半小时后又拿尖刀来,在院门口骂着要杀光亲家,又被劝走。
到了晚上8点,老岩第三次来。这回他踹开大门,拿着二十多公分的尖刀直冲二楼厨房,朝岩某腹部胸部就捅,岩某躲了一下但还是被划到了,他妈过来拉架手指也被划伤。
岩某这时顺手抄起杀猪刀,孪生弟弟也抓了把菜刀,三个人扭打在一起。
岩某的孪生弟弟砍中了老岩的头颈,岩某刺中了岳父老岩的胸腹背部。
老岩跑了,岩某的孪生弟弟追到一楼院子就停了,把菜刀扔地上。岩某没停,追出门外老岩倒地,岩某砍了左大腿又朝背部连捅两刀。
亲戚拉开后老岩当场就没了,岩某回院里喊了一句我把他杀了你们报警吧,然后扔刀等民警过来。
丈母娘和妻子都写了谅解书,村委会也出证明说平时表现好,之前还申请过调解但没成功,案发后也没跑。
这到底算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追出去那几刀,是不是就把性质全变了。
老岩三次持刀上门,第一次折叠刀第二次尖刀第三次二十多公分的刀,一次比一次狠。他踹门进来直奔厨房动刀,这已经不是家庭纠纷了。
岩某和孪生弟弟的反击,在厨房里的那波操作,完完全全就是正当防卫,这个没毛病。
但关键在于老岩跑了你们还去追,老岩倒在门外了,岩某还又砍了他的左大腿后又捅了背部两刀,这一下性质就变了。
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侵害,人都倒了威胁已经没了,你再补刀,这就过了。
依据《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院也认定了在厨房的反击,属正当防卫没问题,但追出门外后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本案定的是故意伤害致死不是故意杀人,区别在哪呢?
故意杀人是想要你命,故意伤害致死是本来想伤你结果人没了,岩某追出去的那几刀,法院认为他不是奔着要命去的,是激愤之下的过度反击。
依据《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岩温喊人报警后,把刀一扔就等民警过来,这就是自首。加上被害人老岩有重大过错,三次持刀上门,岳母和两个哥哥家都被骚扰过,这个过错也够大。
《民法典》第1173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再加上家属谅解书,这些全是减刑的筹码。
最终,法院判主犯岩某7年,从犯孪生弟弟判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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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