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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奇葩!武汉,李先生花3万块钱在小区长租了一个车位,没想到窄的一批,停完车人根本

真奇葩!武汉,李先生花3万块钱在小区长租了一个车位,没想到窄的一批,停完车人根本下不来!每天折腾好久才勉强停进去。他想解约退款,公司却告诉他:交钱了就是你的了,想退,没门!

住在武汉的李先生,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今年他花了3万块,买下了小区一个车位的使用权。

3万块可以用20年,算下来一年才1500,要比每月交的钱少多了,李先生当时觉得挺划算,合同立马就签了。

可等到真正开始停车那天,他傻眼了。

这个车位前面有一根大柱子,李先生的车根本停不进去!为了每天能将车停到车库里,李先生想尽了办法。

他先尝试车头朝前开,就会撞到柱子,车屁股往后倒,还会怼到旁边车的车头,真是奇葩的设计!

李先生又尝试倒车入库,但是旁边那辆车受另一根柱子的影响,虽然停在白线里,车屁股总是往李先生这边偏。

李先生只能非常极限的让车靠着墙,才能勉强把车停进去。但是你猜怎么着,这样停进去了以后,人根本下不来!每次都是人耳朵贴着墙活生生的挤出来。

李先生每天上下班取车、停车,感觉要被这个车位折磨疯了。现在他只要一往车库的方向走,就觉得非常闹心,生活幸福感直线下降。

自己3万块钱买了个这样闹心的车位,这叫什么事?

终于,李先生忍不了了,他想解约,于是翻出合同,看到里面写着:乙方车位无法停放的,按实际使用时长结算费用后解约。

李先生想,我现在就是没法正常停,按照这条,该退我多少退多少,之前日子的费用我也不要了,我认!

可是那边不认账了,工作人员说,这个车位结构特殊,停车确实有点麻烦,但是这在签约之前就已经跟李先生反复确认过这个情况了,合同里也写明了。

合同里车位无法停放可解约的规定,工作人员说根本不适用于李先生的这种情况,而是其他的一些不可抗因素。

总之,那边给到的解释就是:车位本来就长这样,你买的时候看过了,现在说不好用想退?没门。

李先生一时被怼的没话说,他承认,自己签约前确实去现场看过这个车位,但没有实际把车开进去试一下。

他的车是大型SUV,当时光用眼睛看,没觉得有啥问题。等真正把车开进去才发现,眼睛看误差还是挺大的,和现场使用完全是两码事。

面对对方的有理有据,李先生态度软下来了,说希望还是沟通一下,毕竟这种情况自己也没有料到。

工作人员一看,就说那回去和上级商量商量,汇报一下再看接下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这里适用的违约行为,应该就是车子停不进去车库了,不能实现作为一个车库的价值。照理说,业主确实享有合同的解除权。

但是这个案子的特殊情况就在于,在签合同之前工作人员已经把车位的情况如实告知了李先生了,是他自身没有客观评估风险,导致了现在问题的发生。

目前,李先生能不能拿回这笔钱,还是个未知数。但这件事给所有准备买车位、租车位的人提了个醒,别光看价格便宜,先看看自己能不能停进去。

停不进去的车位,再便宜也是废的。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