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子看姐夫有钱,自己化身为小女人网聊,主动撩拨了姐夫,并且还想撬动人家婚姻,姐夫还真跟姐姐离婚了,女子继续博好感,姐夫也动了情,还给了5.86万女子。姐夫急切要见面,女子眼看兜不住这才说了实情。
女子要骗钱,失德破坏了姐姐的婚姻,姐夫也是禁不住诱惑有了歪心,这个案件,姐姐最可悲。
(九派新闻6月18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卑劣的妹妹呢?不过最后下场也解气,女子喜提刑事判刑。
有一个女子叫做邹某,是一个家庭主妇,每天就是做家务,闲下来的时候,就是发呆。
你发呆归发呆,别想着害人啊。邹某还真的产生了邪恶的心思,对自己的亲人下手了。
为什么会想着害人呢?因为邹某自己也没工作,就靠在外务工的丈夫赚钱。
这些年也不大景气,丈夫赚的钱越来越少,收入减少之后,邹某感觉到压力有些大。
邹某眼红自己的姐姐,因为姐夫是个有钱的人,经济条件不错,邹某就想要对姐夫张某动手了。
“想要从姐夫身上搞点钱。”有了这个想法之后,邹某更加是上头,做法丝毫没有底线了。
邹某自己化身为一个小女人唐某,然后邹某把唐某推给了姐夫,跟姐夫暗地里说:这个是我的一个表姐,现在单身啊,你帮她介绍个对象呗。
姐夫加上了之后,也没有给唐某介绍对象,后来想要占为己有了。
原来,邹某化身为唐某之后,就开始主动勾搭张某了,一直在故意引导,还聊暧昧的话,就是想要培养感情。
眼看着张某逐渐被自己的温柔沦陷,唐某(也就是邹某)开始暗示:你愿意离婚了跟我吗?
张某此刻也是心猿意马,也有一些动摇了,意乱情迷之后,真的就开始倒苦水,说自己的婚姻也不幸福,比较苦闷,妻子不是很懂情趣,总之,确实有离婚的想法。
在唐某不断的攻陷下,张某真的就有些爱上了眼前的这个女子,因为唐某看着很知心,很温柔,两个人似乎有不少的共同话题。
总之,每天都要聊,每天都很暧昧,关系逐渐的亲密。
有一段时间,邹某的丈夫回来,她就终止了唐某的身份,暂且也不敢继续聊天了。
再次聊天之后,邹某(唐某)发现,张某真的确定了离婚的想法,对唐某逐渐上心,甚至真的就跟妻子离婚了。
眼看着自己姐姐的婚姻被自己给破坏了,邹某也一点都不上心,也不愧疚,甚至开始继续自己的行动:骗钱。
邹某(唐某)一会说自己的手机坏了,一会又说生病要钱,找张某要走了5.86万元。
因为看了唐某的照片,张某是真心喜欢,其实就是邹某在网上找的一个清纯美女的照片。可是张某当真了,一直要求见面。
眼看着谎言没法圆回来,邹某也只能跟姐夫张某坦白了这一切。
邹某分三次给姐夫退还了1.2万元,剩下的钱还不起了,直接就失联了。
张某也尝试联系前妻,希望找到邹某还钱,但是也没法找到人。无奈,张某只能打电话报了警。
最后案发,邹某也被抓获,因为涉嫌诈骗罪,邹某被判了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款3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剩余损失。
《刑法》第 266 条;《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条规定,虚构身份、诈骗公私财物,具备主观恶意,构成诈骗罪。
本案中的女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虚构身份,一个人分饰两角撩拨姐夫,以恋爱作为幌子骗走钱财。
另外,虚构单身的身份,搞网恋,编造要钱的各类事由,女子这就是典型的,婚恋诈骗。
被害人被骗走了5.86万元,基于虚假情感信任,主动转账,产生钱款交付,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量刑期间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还要处以罚金。
《民法典》第 148、157、1165 条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该欺诈行为受害者可以依法主张撤销。
案件的过错都在女子,应该依法退还全部款项给到姐夫,另外还需要赔偿资金占用利息、转账手续费等财产损失。
《民法典》第 991、1183 条规定,侵害他人人格尊严以及精神利益,依法要承担民事侵权赔偿。
女子同时侵害了姐姐、姐夫的人格尊严,侵犯了他们的精神利益,两位受害者都可以依法上诉女子,要求做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邹某怎么想的,骗人钱,拆人婚姻,实在是过分了。
信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