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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搅蛮缠小仙女!”上海,女子开车追尾,不服交警处罚,现场叫喊:你说的我听不懂,

“胡搅蛮缠小仙女!”上海,女子开车追尾,不服交警处罚,现场叫喊:你说的我听不懂,你跟我老公说!交警一翻硬核普法,是女子没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导致追尾,不料,女子狡辩说刹车没踩住,却硬刚交警:这个处罚我肯定不能认!网友:听不懂,取消驾驶资格,重新考。


据环球网6月20号报道,一女子开车刹车不及时,发生追尾事故,交警对她进行处罚。

她却理直气壮的说:“你跟我说的,我也听不懂,你跟我老公说一下,好吧。”

交警非常无奈反问她:“你是当事人,还是你老公是当事人?”

没想到,女子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无礼,反而和交警大声叫喊起来:“我是当事人没有问题,但是你跟我说的,我听不懂啊!”

这句话一出,直接给对方整无语了。

女子还辩解,自己总要找一个能听得懂的,来跟交警聊这件事情。

当时女子这种状态,活像一个失去了父母庇护的“巨婴”,自己违法了,本该接受处罚,按照交警说的做就完了,可她不,偏要找老公来。

交警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换别人早就发火了,可是,他还是耐心的和女子讲: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造成事故了,根据《道路交通法》罚款150元,不记分。

他讲明白这些交通规则,又问女子,还有什么问题要问的?

女子也不知道有没有听交警的普法,反而所问非所答:“我没有超速啊。”

这一句直接给交警气急了。

明明是在说追尾的事情,她怎么又扯到超速上去了?

于是,他认真告诉女子,并没有说超速,而且,超速是另外的违法行为。

但是,女子这个行为叫作“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才导致追尾了,这下总明白了吧。

女子似懂非懂的又说了一句:“我是刹车没踩住……”

交警立马回答,对的啊,法条说的很明确了,在同车道行驶中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可女子还是不服气,继续狡辩,那如果我保持了安全距离,那我就不会有追尾,就不会出现事故。

交警终于松了一口气,赶紧告诉她:是啊,所以你追尾了啊!所以,我按照这个法律法规对你进行处罚。

这起事故里,女子刹车没踩住导致追尾,本质就是没和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完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万万没想到,女子突然说了一句,这个不对呀,肯定是不对的。

交警再次重申了一下,这是按照法律法规判罚的。

女子却说:“那是你们的职责,但是这个我肯定不能认。”

最终,交警也无奈了,既然女子不认,那就去申诉,并让女子签字。

没想到,女子拒绝签字。

不过交警表示,拒签的话,法律文书依旧视为送达。他会在上面备注的。

网友们看到这一幕,气不打一处来,她不懂,就有理了?

有人说,这就是科一,听不懂说明科一没学好,重新学一下吧。

以后有这种非说听不懂的情况,建议扣驾照,统一送考试去,学会了考过了能听懂了才有资格取回驾照。

也有人说,她明明是听懂了,非要拉她丈夫来壮威。想要侥幸逃脱惩罚。犯了错就要乖乖接受处罚,以后长教训,这对自己没坏处。

还有人说,现在这些胡搅蛮缠的人真的太多太可恶了,驾照如何考出来的?必须严查驾照如何获得?应该再上交通法规课一个星期,重新考试,看看还装糊涂不。

从法律方面,女子所谓的“听不懂交规”,根本不能成为逃避处罚的理由。

至于她拒绝签字,也只是她自己单方面不配合执法。

交警只需要在文书上标注清楚当事人拒签的情况,这份处罚决定书照样能正常送达、正常生效。

后续,她要是既不申诉,也不缴纳罚款,还会产生额外的滞纳金,根本没法靠耍赖就把违法事实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