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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坏成这样?”广东开平,一岁半的幼童跟父亲生活,父亲外出,让女友照顾孩子,

“怎么能坏成这样?”广东开平,一岁半的幼童跟父亲生活,父亲外出,让女友照顾孩子,女友心想,凭啥?又不是我生的!她越想越气,抬脚踹孩子肚子,她连踹三下,每一下都使尽全力,孩子死亡,女友立马要把孩子火化,孩子爷爷急了,给孩子亲妈打电话,妈妈赶到医院,医生建议给孩子尸检,结果显示,孩子肝胰肠道全碎了,女友被捕,让人想不到的是,孩子父亲竟然给女友写了谅解书!

谢女士接到孩子爷爷的电话时,整个人都是懵的,爷爷说她一岁半的孩子死了,她连孩子最后一面都没赶上。

谢女士跌跌撞撞,悲痛欲绝赶到医院,看到儿子小小的躺在那里,已经没了呼吸,谢女士双腿一软,扑通一声坐在地上。

她嚎啕大哭,医生当场就提醒她,孩子的死因不对劲,让她赶紧走尸检程序。

谢女士立马报警,嫌疑人是前夫的女友郭某,当天就被警方控制住了。

尸检结果显示,一岁半的孩子,左腰侧和腹部遭到了巨大钝力撞击,肝胰还有肠道全被撞碎了。

这哪里是意外磕碰能造成的伤?分明是被外力所撞击的!

原来,谢女士婚姻期间,丈夫李某就出轨了,随后谢女士和丈夫离婚,丈夫立马和女友郭某同居了。

可丈夫带着孩子,没法出去挣钱,他要郭某全职在家,帮他照顾一岁半的儿子。

可没想到,郭某越想越气,她本来家里就不愿意,她顶着压力非和李某住在一起。

如今要她看孩子,她满心怒气,凭啥?孩子又不是我自己生的,我给你看娃?有你好看的!

随后,她趁孩子父亲出去,她拉过来孩子又掐又捏,还不解恨,连着三脚踹孩子肚子。

孩子才一岁半,连话都还说不清楚,可怜的孩子,当时就没气了。

孩子被送进了医院,确认已经死亡,郭某立马就想把孩子给火化了!

医生看出不对劲了,爷爷也急了,爷爷给前儿媳打电话,要她赶紧来看孩子!

可奇怪的是,自始至终,孩子父亲一句话不说,孩子死了就死了,死了以后再生就是!

他没给谢女士打电话,压根就没当回事,其实他早就知道女友郭某对孩子不好,他还编谎,说自己完全不知情。

他又说了,孩子死亡,他脑子一片空白,没脸面对前妻,所以才一直没敢联系她。

他又撒谎,说自己一直以为郭某是真心对孩子好,根本想不到她会下这种狠手。

可谎言就是谎言,从郭某住进来到孩子死亡,一共3个月时间。

郭某带着孩子,孩子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就连和李某一起干活的工友都看出不对劲了。

工友还特意提醒过李某,要他注意看好孩子,他就是装瞎,为了哄住女友罢了!

他看不到孩子被伤害,放任女友把孩子给踹死了,孩子才死亡一个月,他亲手给郭某出具了谅解书,他原谅郭某了!

从头到尾,李某都没把孩子当回事,如果他要是重视孩子,郭某咋可能肆无忌惮的虐待孩子?

郭某为自己辩解,说她是瞒着家人非要和同居的,因为压力太大,所以才对孩子撒气。

她说她也没想到,孩子会那么轻易就死了。

而李某作为孩子亲生父亲,法定监护人,把自己的亲骨肉托付给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的女友,他自己当甩手掌柜。

哪怕察觉到不对劲,也不肯多问一句,孩子死亡,他没任何悲伤,大概觉得包袱总算是没了,即便郭某被判刑,他还可以再找一个!

检察机关震惊了,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对郭某提起公诉。

谢女士拼尽全力在争取,她拿出所有能找到的细节,证明郭某长期虐待孩子。

郭某在孩子出事之后,故意拖延送医时间,她根本不是失手伤人,就该按故意杀人来定罪。

她也坚持要追究前夫李某的责任,不能让他装受害者蒙混过关!

有人说了,胰腺都破了,可不是踢了三脚那么简单,必须是巨大的力量才能造成这样的情况。

成人跳起来双脚重重的落在腹部,才会使胰腺破碎!因为胰腺比较深,必须剧烈的挤压才会破裂!可见郭某使了多大的劲!因此,郭某必须立刻死刑!

更有人说,生母必须起诉,连那个不配为爹,不配为人的男人一起起诉,必须入刑,一个不能原谅!

目前这起案件还在审理。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谅解必须是全部近亲属共同的真实意愿。

生母谢女士拒绝谅解,这份生父单方出具的谅解书不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不会成为对施暴者从轻量刑的依据。

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替死去的幼童原谅伤害,法律也一定会给出一个公正判决。

一岁半大的孩子连话都还说不清楚,就这样被自己的亲生父亲和女友给葬送了。

生命无价,如果不爱孩子,完全可以把孩子给妈妈带,给爷爷带,怎么忍心就这样伤害一个幼童哪?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