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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老人死在我们这儿,把5楼搞成了凶宅,你们得赔钱。” 这句话,是从一家医院嘴

“你家老人死在我们这儿,把5楼搞成了凶宅,你们得赔钱。”
这句话,是从一家医院嘴里说出来的。
我没开玩笑。
一个80岁的老人,摔伤住院,第二天凌晨人就从病房里没了。家属和医院找了一圈,没找到。结果呢,家属也是心大,居然就给办了出院。
一个月后,医院5楼传来臭味。
警察破门,老人尸体都烂了。
他哪儿都没去。
就死在了医院一间废弃的、从里面反锁的房间里。
从7楼病房,走到了5楼,然后把自己锁死在了里面。
这是什么人间惨剧?
一个老人在本该最安全的地方,以最孤独、最绝望的方式死去。
家属肯定要告啊,换你你不告?要医院赔17万,说他们管理失职,没尽到安全义务。
合情合理吧?
接下来,就是我活了这么久都觉得炸裂天际的操作了。
医院,反诉了。
说老人死在5楼,那本来是产房,现在大家都嫌晦气,没人敢来了,成了“凶宅”。
生意做不成了,我们搬楼层、搞清洁,损失惨重。
你们家属,赔我们2万。
我看到这儿,真的气到想笑。
一个救死扶伤的地方,脑子里想的不是一条生命的逝去,不是自身管理的巨大漏洞,而是一个“凶宅”的名头,是那点生意。
人命的尊严,在“商誉损失”面前,一文不值。
那不是一串代码,不是一个床位号,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
他可能糊涂了,可能害怕了,在深夜的走廊里迷了路,最后绝望地关上了一扇再也打不开的门。
医院的第一反应,居然是“他弄脏了我的房子”。
还好,法院守住了最后的底线。
判医院赔3万多,驳回了那个荒唐的“凶宅”索赔。
这事儿,钱多钱少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人心到底能有多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