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万历年间,商人柳某的女儿柳七娘与农夫之子郑端相恋,二人偷尝禁果,互订终身。但柳父嫌郑端家贫,拒绝了这门婚事,将女儿许配给财主之子罗某。
新婚之夜,罗某发觉妻子并非处子,大为恼怒,对她百般凌辱。柳七娘此后过了几年不幸的生活,便去世了。
郑端仍对她念念不忘,下葬的那天半夜,走到坟前,挖开棺材,想剪下她的秀发留作念想。可他刚伸手去剪,却见心上人睁开了眼睛。原来,柳七娘只是处于假死状态,郑端的抚摸将她从昏睡中唤醒。
郑端将她背回家中,调养数日,待她身体完全康复后,二人一同逃往外地。
二十年后,两人回到家乡,以为时隔多年,无人能认出他们。然而,当他们带着儿女回到郑端家,第二天,柳七娘原来的丈夫罗某便找上门来,要她跟自己回去。柳七娘断然拒绝。罗某一怒之下告到县衙,但县令支持柳七娘,认为这么多年过去,罗某作为丈夫的权利于理于法都已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