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广东开平1岁半男孩被父亲女友郭某伤害致死。男童被父亲女友打死曾准备直接火化热点观点
显示遭钝性外力致内脏破裂。
郭某曾三次脚踢孩子,并承认因压力大时有捏、掐、打等行为。
今年3月检察院拟以“故意伤害致死”起诉。
孩子母亲谢女士认为应定性“故意杀人”,并主张前夫李某应作为“从犯”追责。
李某称对孩子的死悲痛,认为郭某非故意,已出具谅解书,事发后未主动联系前妻。
谢女士主张“故意杀人”而非“故意伤害致死”,源于对郭某虐待行为和送医迟疑的质疑。
从法律角度看,区分二者关键在于“主观故意”的认定——是否明知行为可能导致死亡仍放任结果发生。
检察院的定性有其证据逻辑,但家属的追问也合乎情理:三次脚踢孩子、持续施暴,是否已超出“管教失控”而接近“明知风险却漠视生命”?
这需要司法机关充分释法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