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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凯教授有个观点,很不一样。   他说,别再跟菲律宾掰扯什么“自古以来”了,那

高志凯教授有个观点,很不一样。
 
他说,别再跟菲律宾掰扯什么“自古以来”了,那套东西,人家根本不听。要谈,就直接把一张一百多年前的旧纸拍在桌上——1898年,美国和西班牙签的《巴黎条约》。
 
很多人聊起南海主权,第一反应就是搬历史,说我们祖宗千百年前就在这里打鱼巡海。道理全对,证据也全,但架不住对方故意装聋作哑,一句“我们不认可历史依据”,就能把所有史料全挡回去。
 
可《巴黎条约》不一样。这不是我们单方面拿出来的历史叙事,也不是中国自己定的规矩,而是一百多年前两个西方列强签下的正式国际条约,是划定菲律宾领土范围的原始法律文件。说白了,这就是菲律宾国土的“出生证明”,连这个都不认,那菲律宾的领土合法性本身就站不住脚。
 
1898年美西战争结束,西班牙惨败,把手里的菲律宾殖民地全盘割让给美国。双方在巴黎签署的这份和约里,第三条明明白白划出了菲律宾的领土边界:西部边界就是东经118度线。这条线用经纬度卡死,没有任何模糊的空间,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而我们的黄岩岛,位置在东经117度51分,刚好在这条线的西边。整个南沙群岛的主体岛礁,也基本都在东经118度以西。按照这份条约的明文规定,这些岛礁从一开始就不在菲律宾的领土范围里,跟菲律宾没有半毛钱关系。
 
更绝的是,这还不是孤证。1900年,美西两国又补签了《华盛顿条约》,专门澄清菲律宾外围岛屿的范围,再次把西部边界钉死在东经118度。
 
1930年,美国又和英国签订边界条约,划定菲律宾与英属北婆罗洲的分界,依旧没有越过这条线。前后三份国际条约,三次官方确认,等于把菲律宾的领土边界直接焊死了。
 
不光国际条约这么定,菲律宾自己早年也认账。1935年菲律宾第一部宪法,第一条写国家领土范围,原封不动照搬了《巴黎条约》的划法。
 
那时候的菲律宾政府,连想都没想过要把手伸到南海岛礁上,因为他们自己心里清楚,那些地方本来就不是他们的。
 
那后来怎么就闹起来了?说白了就是见利起意。上世纪七十年代,南海勘探出大量油气资源,菲律宾眼看有利可图,就开始偷偷摸摸派兵登岛。先是占了马欢岛、费信岛,后来又陆续占了中业岛、西月岛等多个岛礁,硬生生把非法侵占做成了既成事实。
 
占了岛还不够,菲律宾还想给非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后来他们拿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说事,声称这些岛礁在他们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所以理应归他们。前几年还搞了个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妄图靠一张没有法律效力的废纸,把非法主张坐实。
 
但这套说辞从根上就站不住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管的是海洋权益,规则是“陆地统治海洋”——你得先有陆地领土,才能根据陆地去划定海洋范围。现在连岛礁的领土主权是谁的都没说清,就拿着海洋公约反过来要岛,完全是本末倒置,因果颠倒。
 
而且国际法里有个基本原则叫“禁止反言”。通俗点说就是,你自己以前白纸黑字承认过的事,不能说反悔就反悔。菲律宾建国的时候就承认了《巴黎条约》的边界,现在为了抢岛礁就说不算数了,这在国际法上根本站不住脚。
 
这也是为什么说,没必要总跟对方掰扯“自古以来”。不是我们的历史依据不硬,而是跟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讲历史,等于鸡同鸭讲。你讲汉朝的记载、明清的管辖,他一句“我们不承认历史依据”就能把天聊死。
 
但《巴黎条约》是他们自己的“根”。这是西方殖民者给他们定的国土边界,是他们自己宪法写死的领土范围。总不能一边享受着殖民者留下的主权遗产,一边又对殖民者划的边界选择性失明吧?
 
真正的谈判桌上,从来不是比谁的故事讲得动人,而是比谁的证据更硬、更没法抵赖。历史依据我们有,国际条约我们有,法理逻辑我们也有,更不用说我们还有足够的实力守住自己的每一寸国土。
 
这些年菲律宾在南海不断挑事,一会儿派船闯仁爱礁,一会儿搞国内立法非法圈海,背后自然少不了域外势力的撑腰打气。但再怎么折腾,也改变不了最基本的事实:他们声称的那些岛礁,从法律根源上就不属于菲律宾。
 
说到底,南海问题从来不是什么“主权争议”,而是菲律宾非法侵占中国领土的问题。我们一直抱着最大的诚意,希望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共同开发,但前提是对方得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不能一边占着你的岛,一边跟你大谈所谓的“规则”。
 
真要坐下来谈,其实很简单。不用扯那么多虚头巴脑的,先把一百多年前的《巴黎条约》摆到桌面上,先把菲律宾自己的法定领土边界说清楚。连自己的国土范围都不认,那其他的一切,都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