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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孩子喝下整杯"塑料水",店家赔2098元甩话:"不服走程序。" 成都金堂,

4岁孩子喝下整杯"塑料水",店家赔2098元甩话:"不服走程序。"

成都金堂,徐女士带着4岁孩子和朋友聚餐。

火锅店里点了"鲜榨玉米汁",菜单上写得清清楚楚是鲜榨。

孩子喜欢喝,一杯接一杯,每人干了三四杯。

直到杯底快见空,大人拿过来一看,不对劲。

杯底沉着大量白色透明硬片。拿打火机一烧,塑料味直冲鼻子。

那是塑料碎片。孩子喝下去的,从头到尾就是一杯混着微塑料的"塑料水"。

店家怎么解释的?

"员工不小心,把独立包装的糖包一起扔进榨汁机打了。"

糖包外包装碎成细渣,混进玉米汁。两个4岁的孩子,每人灌下去三四杯。

这解释已经够让人火大了。结果后面还有更离谱的,

菜单上写"鲜榨玉米汁",实际用的是干玉米、干燕麦加奶粉包的预包装产品。

所谓"鲜榨",不过是"现榨"预制粉包。

鲜榨?挂羊头卖狗肉罢了。

徐女士赶紧带孩子去医院。

医生的话才是真正让人崩溃的,大块塑料也许能排出来,但微塑料可能被身体吸收,影响肝肾功能。短期看不出来,需要长期监测。

翻译成人话就是:孩子现在没事,不等于以后没事。会不会有事,没人敢打包票。

可商家给出的赔偿呢?

整单消费159.8元。十倍赔偿1598元,加上玉米汁按500元赔偿,合计2098元。

徐女士要求一万余元,不是漫天要价,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商家直接拒绝,撂下一句话:

"法制社会,你可以走程序。法院说怎么赔就怎么赔。"

听听这口气。不是赔不起,是压根没把"给孩子喝塑料水"当成一件需要认真对待的事。

在他们眼里,这不过是一单159.8元的纠纷。赔两千顶天了,不值得再多出一分钱。

可那两个4岁孩子喝进肚子里的,是塑料碎片。是可能跟着他们很久很久的隐患。

最讽刺的是什么?

菜单写"鲜榨",卖的是预包装粉包。

如果连"鲜榨"这两个字都能拿来糊弄人,那"食品安全"四个字在他们心里又值几个钱?

徐女士已经决定走法律程序了。

官司能不能赢,是法律的事。

但那一杯被两个孩子喝下去的"塑料水",会跟着他们很久很久。

不是每一笔账,都能用十倍赔偿来结清。

你觉得,2098元够赔两个孩子喝下去的"塑料水"吗?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