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男子手机上联系了女子,进入女子的出租屋支付了钱款,还没完事就被敲开房门,这对男女被抓了个正着,并且被处以行政处罚。顺藤摸瓜,这样的出租屋,附近竟然有10多个,一晚上全都收网,抓获了49个男女,可谓是收获颇丰。原来,周围的居民早就知道这些事情了,一个电话举报,附近蹲守的临检人员,直接一锅端。
(深圳新闻网6月18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有的时候这些违法的行为比较猖獗,并非不收网,而是时候未到,就看这次行动,也是大快人心。
案件的来源,还是在于有些男子,他就想要这样的事情。
有个男子之前在按摩店里加了一个女技师为好友,当时女技师特意叮嘱:可以私下约我哦。
男子当时就明白了,这不就到了案发这一天,男子跟女子聊天,详细内容都洽谈了一番,如约来到了女子的出租屋内。
进屋之后,男子就支付了钱款。随后两个人也就简单聊了几句,感觉对了,就进入了里面的卧室了......
谁知道,还没有完事呢,门外就传来急促的敲门声,临检人员过来勘察,将屋内的这对男女直接抓了个正着。
带回去之后,两个人接受审讯,并且还如实交代作案的细节。
女技师表示,愿意“戴罪立功”,如果愿意交代其他的人员,可以从轻发落。
随后,顺藤摸瓜,今晚的行动,可以说是大快淋漓。
要说这件事,怎么能够如此顺利,办案人员怎么就能嗅觉如此伶俐,抓到这些人呢?
这些地点,就放在了居民区域,很多都是自己租下来的房子,租住之后,就将房子用作这类用途了。
最烦的就是附近的居民了,因为很多都是夜晚的时候发生,这对周围的老人、小孩,影响可以说是非常大。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就是这个道理。
影响到人家了,影响了小区的风化了,那人家就要投诉了,这个就是正常的。
接到居民的举报之后,办案人员就成立了专项的工作组,开展了侦查工作。因为这些出租屋还是比较隐蔽的,都是线上自己联络的,所以必须要提前蹲守。
所以,这才迎来了最后收网的这一天,集中抓捕,争取可以一网打尽。
最后的行动,可以说也是非常的顺利,端掉了10处这样的出租屋,合计抓获了49个违法人员。
目前,正在对这49人进行审讯,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则需要依据个人的违法行为来判定,确定最后的罪行。
依据《刑法》第 358 条、法释〔2017〕13 号司法解释:管理、控制他人做违法的行为,此举构成容留罪,此举涉嫌刑事犯罪,依法要面临5-10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
从本案来看,组织者承租了10处出租屋,统一的进行组织,而且这些地方作为了固定的场所,还有专门的人统一管理场地。
另外,作为组织者,如果统一排班,在事成之后,还参与了好处的分配,这就是组织、容留的行为。
《刑法》规定,管理,控制超出3个人,就构成本罪。
从本案来看,有10处的出租屋,地点、场所非常多,早就达到了入罪的标准,可见这些人具备主观上的直接故意性。
普通情节的刑期为5-10年有期徒刑,如果形成规模化,人数也比较多,非法获利的数额较大,量刑期将会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且还有处以罚金、没收财产。
《刑法》第 358 条第 4 款规定,如果存在协助作案者,构成协助组织的罪行,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
本案具体要对这些人进行分型定罪,每个人的行为不一,需要针对性做出犯罪定性,确定最后的行为处罚。
而参与的那些男子、女子,构成治安违法,依法要承担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66 条规定:男女之间达成合意的行为要面临10-1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并且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比较轻,如尚且没有发生那类关系,则面临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
作为案件中的男子,如本案开头所说的这位自己联系的男子,他就要面临治安处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治安处罚的违法记录也是终生的,没法消除的哦!
信源: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