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试岗期在办公室喝酒后男友报警,称被“老板”强奸,女子还联合男友在“老板”的办公区闹事儿,结果,女子是诬告,被拘留3天,后来“老板”直接把女子告了,女子不但要赔礼道歉,还得赔偿损失2000元。
这幸亏老板的办公室里有监控之类的东西,监控是有录音功能的,很多事情一查就真相大白了,只能说,该女子非良善之辈,能够在试岗期诬陷“老板”,还和男友一起闹事儿,关键还闹砸了,真真给很多人都提了一个醒,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害人者终害己。
现在社会上流行一种特别不好的风气,动不动就告别人强奸,还有婚内强奸一说,有些是感情原因导致的纠纷,像最近孩子家长告老师强奸一事儿,明明就是婚外情纠纷;在职场也有类似的经典案例,比如央视前主持人朱军的遭遇就令人唏嘘不已,尽管时候也是诬告,可他的事业尽毁。
对于诸如此类的诬告,一定要严惩不贷才行,否则,像赔偿2000元都没有什么惩罚性,对于类似的诬告处罚得太轻了。有的人坏,动不动就告别人强奸,把别人的名声毁了,不严惩不足以起到震慑诬告之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