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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恶劣了,应该开除才对。 重庆,一名16岁少年放学时由于坐公交车睡着了,坐到了

太恶劣了,应该开除才对。

重庆,一名16岁少年放学时由于坐公交车睡着了,坐到了末站,到站后司机并没有及时叫醒少年而是拍摄了一段短视频发到了工作群。群内其他同行随即调侃,“怕是人都没了”“八个人一桌、十个人一桌”之类的话。

这话说得有多难听,咱们成年人一听就懂。那是诅咒,是拿一个熟睡的孩子当晦气的谈资取乐。那个才16岁的少年,被一脚踹醒后默默回家,闷着头把自己关进屋里,母亲黄女士问了三遍都没吭声。直到第三天晚上才红着眼眶把事情讲出来,他心里该有多屈辱,多无助。

这群人的所作所为,已经不光是嘴贱的问题了。拍视频发到30多人的工作群,用“吃席”“人没了”这种字眼对一个未成年人评头论足,这就是赤裸裸的侮辱和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第一千零三十二条也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不得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

可涉事的公交线路负责人面对记者质问,两手一摊,一句“不清楚”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企业内部到底是什么管理生态?工作群能拿乘客开这种恶俗玩笑,管理者到底管没管,还是说平时早就见怪不怪了?有网友一针见血:某些司机私下在群里对乘客评头论足、污言秽语,早就是公开的秘密。这次曝光,不过是冰山一角。

那位母亲黄女士的诉求一点不过分:4个嘴臭的公开道歉,踹人的司机调离线路。可咱们说句掏心窝的话,光调离就够了吗?一个连对孩子基本同理心都没有的人,换个线路,就能保证不再把乘客当笑料?现在四川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这就不再是简单的工作态度问题,而是涉及治安处罚甚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红线。

咱们将心比心,公交车是公共空间,司机是这个空间的临时管理者。一个16岁的孩子,早上天不亮就起,晚上还得上晚自习,课业重得喘不过气。他只是累了打了个盹,换来的却是成年人恶毒的脚踹和诅咒。一个文明的底线,难道不是对陌生人的基本善意吗?

这群成年人在工作群里你一言我一语的时候,恐怕忘了自己家里也有孩子。假如自家孩子在外面被人这样欺负,心里作何感想?城市的流动名片,不该是这副冷漠又刻薄的嘴脸。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参考信源:

1. 网易新闻《太恶毒!16岁男孩公交熟睡,遭司机群调侃"吃席",还被踹醒》 2026-06-15
2. 今日头条《重庆16岁少年公交睡着遭司机群嘲"吃席" 警方介入》 2026-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