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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仕强说人分为三等:第三等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第二等人做自己应该做的事,第一等人

曾仕强说人分为三等:第三等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第二等人做自己应该做的事,第一等人做老天要做的事

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我也愣了半天。什么叫“老天要做的事”?这听起来有点玄。但琢磨透了,才发现这句话把人生境界说尽了。

第三等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先别急着对号入座。很多人一听“做自己喜欢的事”,觉得这不挺好的吗?人生苦短,难道不该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

曾教授并没有否定“喜欢”,他只是说这属于第三等。为什么?因为只凭“喜欢”做事,是有风险的。

兴趣是会变的,今天喜欢这个,明天可能就烦了。三分钟热度的事,我们每个人都干过。

我认识一位年轻人,大学时迷上了摄影,觉得找到了“一生热爱”,不惜花几万块买器材,退学去当独立摄影师。头半年兴致勃勃,接了几单客片,觉得“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一年后开始焦虑——收入不稳定、竞争激烈、客户挑剔,兴趣变成了负担。后来他跟我说:“老师,我发现一旦喜欢的事变成谋生手段,好像就没那么喜欢了。”

这就是第三等人的困境:以兴趣为起点,也以兴趣为终点。当兴趣遭遇现实的冷水,容易退场。不是说做自己喜欢的事不对,而是如果只停留在这个层面,人生的路会越走越窄。

第二等人:做自己应该做的事

什么叫“应该做的事”?就是责任、本分、角色要求你做的事。作为子女应该孝顺父母,作为员工应该完成工作,作为公民应该遵纪守法。

这比“喜欢”高了一个层次,因为它需要自律和担当。不喜欢上班,但为了养家,还是早起挤地铁;不喜欢应酬,但为了项目,还是端起酒杯。这些“不喜欢但做了”的事,恰恰构成了一个人社会角色的底色。

我有一位同学,大学学的是中文,一直想当作家,写小说、写剧本。但毕业后家里出了变故,父亲病倒,弟弟妹妹还要上学,他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他放弃了去北京闯荡的念头,回到老家县城做了一名中学语文老师,一干就是二十年。他喜欢当老师吗?谈不上多喜欢。但他知道这是“应该做的事”——照顾家庭、供弟妹读书、让父母安心。

后来有一次我们聚会,他说:“年轻时觉得委屈,觉得命运对我不公。现在回头看,那些年虽然没写成小说,但教出来的学生里,有好几个真的成了作家。我的梦,他们替我圆了。”

这就是第二等人的境界——把责任扛在肩上,在“应该”中生长出意义。这一层,已经超越了个人喜好的波动。

第一等人:做老天要做的事

这才是曾教授这段话最精妙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被误解的地方。

什么叫“老天要做的事”?不是让你去算命、求神、等天上掉馅饼。我的理解是——顺应天道大势,做那个时代、那个位置最需要你做的事。 换句话说,就是找到个人命运与时代需求的交汇点,然后把自己放进去。

国学里讲“天人合一”,不是玄学,是说你做的事刚好符合天地运行的规律、社会发展的趋势,你和更大的系统同频共振,这时候你做的事就不是“你”在做,而是“老天”通过你在做。你不是在刷存在感,你是在成全一件比你自己更大的事。

我有一位同事,搞了一辈子农村教育研究,年轻的时候这个领域很冷门,没什么人关注,也没什么经费。周围的人劝他换方向,“做点热门的多好,何必守在那个穷地方”。他没换,一头扎进中西部农村,跑了三十多个县的村小,做了大量的一手调研。

前些年国家推行乡村振兴,教育均衡成了大政方针,他的研究成果一下子被大量引用,成了这个领域的核心专家。很多人说他“运气好”“赶上了风口”。但他跟我说过一句话我一直记得,他说:“我不是赶上了风口,我是守着一条河,等到了汛期。”

守着一条河,等到了汛期。 这就是第一等人的状态——他做的事,恰好是时代需要的;他走的路,恰好是趋势指向的。他不是在追风,他本身就是风的一部分。这就是“做老天要做的事”——个人的努力与时代的脉动同频共振,个体与更大的系统融为一体。

三等人的区别,不在能力在境界

仔细看这三等人,你会发现:区别不在能力,在境界。

第三等人问的是:“我想要什么?”——自我中心。

第二等人问的是:“我应该做什么?”——责任中心。

第一等人问的是:“这件事需要我来做吗?我是不是那个被选中的人?”——使命中心。

从“我想要”到“我应该”再到“这件事非我不可”,这是一个从“小我”走向“大我” 的过程。不是放弃自己,而是把自己放进一个更大的坐标系里,重新定义自己的位置。

焦虑的来源,常常是只盯着“我想要”,求而不得就痛苦。而当你开始问“我应该”和“我能为更大的事做什么”,痛苦反而小了,因为你的参照系变了——个人的得失退居次位,你关注的是更广阔的东西。


曾仕强教授的“三等论”不是给人贴标签,而是给了一面镜子:你现在在哪一等?你要往哪一等去?

人这一生,从“喜欢”出发,在“应该”中成长,最终在“使命”中安放自己。这不是一条容易的路,但走过了,你会发现自己不再是追着生活跑的人,而是被更大的力量托着往前走。


我们下篇文章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