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尽天良”!安徽芜湖,17岁顶岗实习生,每天高强度干活12小时,累到虚脱仍不给假,绝望之下酿成了一场悲剧。
这孩子姓高,老家在河北盐山的农村,今年刚满17岁。他读的是山东一所职业学校,按学校统一安排,跟同班同学一起被送去几百公里外的安徽芜湖,进了一家汽车零部件厂顶岗实习。
2026年3月28日,他签下一份为期半年的三方协议,学校、工厂、他自己都按了字。
三方协议约定一周工作六天、实行调休制度,可从进厂报到那天起,流水线的排班表里根本没给“实习”留位置,他就是被当成正式工人在用。
他每天在岗整整12个小时,一周6天连着上,实习底薪为 1900 元,企业额外提供餐补与住宿。
2025 年 9 月起芜湖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170 元,1930 元是 2023 年执行的旧标准,他这点钱本来就没够上当地这条线,而这条线对应的还是正常工时,不是他这种翻倍的工时。
换算成时薪,连最低标准的一半都摸不到。一个本该跟着师傅学技术的实习生,活生生被当成最廉价的那一档劳动力使。
17岁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天天站在流水线上重复同一套动作,累是迟早的事。出事前一天,他真撑不住了,浑身酸疼站都站不直,跟实习班长开口想请一天假缓一缓。
班长给的答复很干脆,要请假,先拿医院开的诊断证明来。
这个要求听着像那么回事,落到他身上根本没法满足。他不是发烧感冒,是单纯被累垮了,这种情况医院不会专门给开证明,一个在外地实习、举目无亲的孩子,也没办法专门请假跑一趟医院去争这张纸。
请假这条路,就这样被一句话堵死了,他连一天喘气的机会都没要到。
5月11号晚上,他跟带队的实习老师说了一句话,自己不想再实习下去了。这是他留下的最后一句明确的交代。
第二天起,宿舍床位空了,电话也打不通,人就这样从所有人的联系范围里彻底消失了。
几天之后,坏消息传来,他的遗体在工厂附近的河道里被发现。警方介入调查,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认定属于非正常死亡。
一个17岁的孩子,生命就这样停在了一份从没人真正履行过的实习协议里。
校方称,学生失联前曾跟同学说要出去买饭,之后就没再回来,目前在处理相关善后。工厂那边接受采访,只回了一句“上报领导”,再没给出任何解释。
两边的说法,都没正面回应他到底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也没人提到那张被要求开出来的诊断证明。
翻一翻法律条文就清楚,这工厂的做法明摆着是违规。
《未成年人保护法》写得很明白,用人单位招用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必须严格控制劳动时间和强度,不能安排超负荷劳动。
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不得安排实习学生加班和夜班。这家工厂让他天天干12小时,一周还排满6天,工时比规定直接高出了一半,这早就不是实习,是把未成年人当成廉价整劳力在使。
“没医院证明不批假”这条厂里自定的规矩,说白了就是故意把请假的门槛抬高,逼人带病带累硬上岗,跟法律要求的“控制劳动强度”完全是两码事。
一个孤身在外、年纪又小的孩子,扛着这种高强度劳动,又被这条规矩堵死了唯一的退路,他心里的压力堆到这个地步,出事其实有迹可循,只是没人愿意在他撑不住之前接住他。
这趟实习是学校统一组织、跨省安排的,按规定学校本该全程跟进,从工时安排到学生的人身安全都得管。
可结果是,工厂超时用工这么明显的问题,学校愣是没查出来,也没人去厂里实地核实过。
校企合作本该是双向担责,可现实里不少学校把学生送出校门就当完成了任务,后面出什么事再说,这种“送出去就不管”的监管模式,才是悲剧能一步步走到这个地步的关键。
一条命没了,工厂一句“上报领导”想把这事翻过去,学校一句“在处理善后”也想糊弄过去,可孩子留下的最后一句话谁都没当回事——他说他不想干了。
一个未成年人,想请一天假休息,都要拿医院证明才能换,这种“实习”,本质就是借着育人的名头压榨孩子的廉价劳动力。
这事不该就这么算了,涉事工厂和校方都该被查清楚、担起该担的责任。要是连“我太累了”这句话都换不来一天假,这种厂子,到底是在帮孩子学手艺,还是在拿孩子的命换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