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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被另一个人,冲着胸、面部连捅10刀,致其死亡 ,

我就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被另一个人,冲着胸、面部连捅10刀,致其死亡 ,你们觉的应该是判死刑,还是死缓?

成都一小区,梁某滢,反复敲紫雅家门并吐痰,紫雅与其理论,梁某拿出携带的刀具,冲其面部、胸部连捅10刀,致其死亡。

大家看看:梁某滢捅的不是1刀,是10刀。而且还是当着保安的面,保安拦都没拦住。这不就是典型的故意杀人吗?

现在全网都知道,梁某捅了紫雅10刀,杀害了紫雅,社会影响深远,杀人手段极为残忍,性质极为恶劣。

现在梁某滢二审被判了死缓,我觉的判的有点轻,应该判死刑。

有人说梁某有精神分裂,可酌情减刑,但那不是理由,因为杀人性质太恶劣了。

我就想问大家,你们觉的梁某滢该判死刑还是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