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有一天晚上男子路过一家足浴店,内心没忍住想进去做按摩,点了个女技师给自己做服务,谁知道服务还没做完,就被门外的嘈杂声给打断了。原来今晚办案人员临检,专门针对这家足浴店展开突击巡查,没想到,一抓一个准,店内的猫腻还真不少。足浴店老板、女技师、还有男子,全都被抓了个正着。
(深圳新闻网6月17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足浴店,按摩店,养生馆,似乎总归有些一些猫腻,这些店面的设立,尤其是小门头的,里面的文章可还真不少。
安徽的街道路边,就有这样一家足浴店,大门口就写了几个字,足浴,按摩,然后屋内亮着昏暗的灯光,似乎给有经验的男顾客一看就知道,里面是可以找乐子的。
这不,又有一个男子路过了这家足浴店,他当时内心有点徘徊,最后还是没有能经得住诱惑,男子走了进去。
进去之后,女店员肯定是热情接待,并且安排了女技师,要给男子好好的服务一番。
男子跟着女技师,就进去了里面的一处房间,别看外面的门头很小,进来之后,里面还是有其他的小房间的,空间也不小。
当然,男子跟女技师,就在这些小房间里,进行着按摩的服务。
谁知道,女技师这边的服务还没结束呢,就听到外面开始有嘈杂的声音。还有人在大喊,不要乱动什么的。
女技师立刻就意识到,今晚玩脱了,有人来临检。
而按摩床上的男子则更加害怕,吓得立刻就穿好了衣服,窝在墙角等待被抓。
没多久,就查到了这个房间,房内的女技师、男顾客,也都被一一带到了前台那边做记录,询问犯事的经过。
还有几个办案人员则在各处房间里,开始搜寻垃圾桶搜证,从经验来看,这边都是证据链的一环,而且是确定可以定罪的那一种。
要说临检人员怎么会行动、反应如此迅速呢?要知道,这类型的店面开在街道附近,其实影响非常不好。且不说门头、装修这些,就是简单的按摩、足浴这些字,就能够产生不好的风化感受了。
很多路人看了就知道,这个店面,并不正规,进出的还都是男子,就更加可疑。这个时候,只要一个电话投诉或者举报,这家店,也就要被办案人员临检,或者巡查了。
正好看到有男顾客进去,这更加就是收网的好时机了。
这次行动,抓获了女老板、女技师、男顾客,合计3个人,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三个人都是供认不讳,积极供述。
随后,这三个人也都被办案人员给依法带回去做进一步的问询、录制口供,后期均会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而女老板则还存在容留的罪行,她自己也认罪了,对于这个行为,则可能要上升到刑事方面,还需要等待后期进一步侦办。
这位女老板的行为,我们先来做一下简单的分析。
《刑法》第 359 条第 1 款规定:引导、容留、介绍他人做违法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会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处以罚金。情节严重的,则要被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
作为足浴店的女老板,她经营着这家门店,本来应该正经管理这间店面,但是作为经营者,却知法犯法。
女老板提供违法的服务,提供了包间,场地,利用经营的便利,去做容留的事情,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的行为。
《两高涉违法行为司法解释》第八条: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即刑事立案追诉:
第一、容留了两个人以上去做违法的行为;
第二、容留了弱势群体,或者携带传染病的人员;
第三、一年内,因为同类型的行为被处罚过的,但是这次又犯罪了;
第四、非法获利超出1万元。
《刑法》第 361 条规定,从事足浴、按摩、洗浴等服务类型的行业,利用本单位条件进行容留犯罪,直接按照容留罪行进行从重处罚。
所以说,本案中的女老板,提供了包间作为封闭的场所,利用此等便利,做出了违法的行为,已经构成典型的经营性质的容留犯罪。
另外两个违法人员,则涉嫌达成合意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78 条规定,男女之间达成合意的违法行为,构成治安违法,要面临10-15日的行政拘留,并且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女技师收取了钱款,男顾客得到了按摩的服务,两个人的行为,均构成违法,要面临行政处罚。
信源: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