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35岁已婚男子看上一个20岁的女大学生,就谎称自己单身27岁,并对其展开疯狂的追求,女孩陷入了男子的温柔乡,就搬到了他的住处。后来女孩发现了男子其实已经结婚了,就提出分手,但却遭到男子的不断纠缠和骚扰。在一次争吵中,女孩儿坐在窗台上,男子劝阻她时,她向后仰了一下,就从8楼坠落,不幸离世。男子因此被判30%的责任,赔偿约37万元。但判决后他的做法着实让人意外。
信息来源于6月17日观象视频。
王某是来自于河北的一名20岁的大学生,家中姐妹四个。
她从小家境贫寒,父亲早早因肝病离世,三妹遗传了父亲的肝病,也不幸离开了,后来小妹也查出了肝病,需要长期治疗。
母亲一人照顾三个女儿,有上大学的,还有患病的,非常辛苦。
王某非常体谅母亲的艰辛,暑假期间她去天津打工,补贴家用。
在天津打工期间,她认识一男子孙某。孙某称自己27岁,平时在工作和生活中都对她照顾有加。
渐渐的,他们两个越走越近,孙某也直接向女孩表白说自己喜欢她。
这对于没有过感情经历的王某来说,有点招架不住。自己一直是从苦日子中走过来的,从来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
对王某来说,眼前这个男子赚的多,对她又好,她没有理由不接受他。
王某还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如意郎君,就把事情告诉了妈妈。
妈妈却告诉他,要小心孙某,万一他有家了,可千万要和他断了,不能断送自己的人生。
王某是个听话的孩子,跟妈妈聊完后,她就留心孙某,结果发现孙某果然结婚了,都已经有孩子了。
王某虽然从小家庭条件不好,却从来没有想过插足别人的婚姻,她决定和孙某做个了断,不再来往,可孙某却不答应,还是对她百般纠缠。
暑假结束后,王某妈妈在整理她邮寄过来
的东西的时候,发现她行李箱中有孙某的个人物品。担心他和孙某还有往来,就和她发生了争吵。
王某和母亲赌气,就离开了家,第二天上学时,学校通知王某母亲说她并没有去上课,而是申请了线上假条。
王某母亲想要联系她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了!就又联系学校,校方说王某的定位在天津孙某那里。
两天后,王某母亲接到通知,称王某在一居民楼8楼坠亡。
王某母亲把孙某告了,才知道孙某已经35岁了。
审理认为,孙某虚构年龄,隐瞒已婚身份欺骗王某,王某发现后还拒绝分手,一直纠缠,与王某坠楼有一定的关系。
最后判决孙某负30%的责任,赔偿金额371919.15元。
判决后,孙某没有上诉,但是也没有赔钱。而是将他名下的财产全部都转移了。
王某母亲哭诉着申请强制执行,好让女儿入土为安,王某至今已经离世一年了。
但执行的时候,发现孙某账户内已经没有可执行资产了。
王某母亲一边承受着失去女儿的痛,一边还要承担家里重病女儿的治疗,经济和精神受到了双重的打击,她申请能够加大执行力度,彻底追查孙某的隐匿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114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七)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
孙某对判决结果没有上诉,就表明了他认可这一判决,但却拒绝赔付,还故意转移资产,导致没有可执行资产。他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过赔偿,实则触犯了法律。
一般对于他这种情况的个人来说,处罚力度最高可达10万元。
孙某这个人的人品可真不咋地,隐瞒年龄和已婚状态欺骗女大学生不地道,人家发现后想要分手,还纠缠也不地道,对于判决后的赔偿拒不执行更不地道。
他这样的人就应该被拉入征信黑名单,没收他转移的资产,连同配合他转移资产的人一起处罚才解气。大家觉得呢?评论区一起探讨下。
女大学生坠亡35岁男友已婚有两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