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必须严惩!天津,一已婚男子看上了小15岁的美貌女大学生,伪装单身疯狂追求,女生单

必须严惩!天津,一已婚男子看上了小15岁的美貌女大学生,伪装单身疯狂追求,女生单纯无知,很快同居了。但俩人没甜蜜多久,女生就发现了真相,哭着闹分手,男子不同意,俩人争吵的时候,女生不小心从8楼掉了下来,当场离世了。最后院方判男子赔偿37万元,但男子转移资产跑路了。

6月17日,深圳新闻网报道了这则消息。

20岁的女大学生王某(化名),是个河北人,长得清纯靓丽,人也非常懂事。

为了能够减轻家里的负担,在暑假的时候,王某专门跑到天津去打工,想赚一些钱,攒一些学费。

打工的时候,她认识了一名男子孙某(化名)。孙某实际年龄已经35岁,而且已婚有两个孩子。

但是孙某一看到年轻漂亮的王某就心动了,早就把老婆孩子忘干净了。

为了把王某追到手,他伪装自己的年龄以及婚姻情况,他跟王某说自己27岁,一直单身,想找一个可爱的女友。

王某涉世未深,对孙某说辞没有丝毫怀疑。孙某岁数大,花样多,没费多长时间便把王某给追到手了。

两人同居以后,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但某天王某发现了真相。她知道孙某骗了自己,接受不了就要分手。

但孙某缠着不放,一直不同意。

2025年6月7日,王某回家以后,她的妈妈帮她收拾行李时,发现里面有男人的物品,便问女儿怎么回事?

王某谎称男友比自己大7、8岁,得知女儿男友比女儿大这么多,她的妈妈接受不了,跟女儿发生了争执。

王某为了跟妈妈赌气,又回到了天津孙某的住处。

但王某和孙某见面后,仍然持续发生争吵。2025年6月10日,两人吵急眼了,王某直接坐到了8楼的窗台上。

孙某看到以后吓坏了,赶紧劝王某下来,有话好好说。

但正在气头上的王某根本听不进去劝,她身子往后一仰,竟然直挺挺地从楼上坠下去了,人当场就没了。

王某的母亲知道女儿出事以后,悲痛欲绝,直接把孙某给告了,让他赔偿。

那么这位可怜的母亲能够如愿吗?法律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孙某伪装年龄、已婚身份,欺骗20岁的王某和自己谈恋爱,导致王某情绪激动,俩人爆发激烈争吵,并最终导致对方离世,孙某属于过错方,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女大学生王某虽然被骗了,很可怜,但她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她自己选择跳楼,自身有重大过错。

最后院方结合相关法律原文以及本案的事情,依法判处孙某担责30%,赔偿王某家属37万余元。

但让人悲愤的是,王某出事以后,孙某就把名下的财产全部转移了,还跟自己的老婆离了婚,彻底失联了。

现在王某的母亲希望可以对孙某加大执行力度,让孙某赶紧赔钱,好让自己可怜的女儿能够入土为安。

不得不说,孙某的行为实在是太坏了,自己有老婆有孩子,还去跟人家小姑娘交往,结果害了人家一条命。完事后,还不想赔钱,跑路了。

他这种行为已经犯了拒执罪,将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的话还可能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但是坐牢不等于债消,孙某出来后,依然得还钱。

反观王某这边,过于意气用事,为了这么个男人搭上自己如花的生命,徒留老母亲伤心难过,真的值得吗?

来源:深圳新闻网、陕西都市快报

女大学生坠亡35岁男友已婚有两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