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49岁的董某因在厕所吸烟被辞退,一怒之下,他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自己20万元。可他没想到的是,他的诉讼请求却被驳回了。
说起被辞退的事,董某激动不已。认为自己在厕所吸烟的行为虽然不对,但不至于直接就被辞退。他认为罚得太重了,是在故意针对他。
事情真的如董某说的那样吗?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一天凌晨2点多,正在上夜班的董某烟瘾犯了,忍无可忍的他便躲进厕所,轻轻地关上隔间的门,偷偷地吸起烟来,吞云吐雾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他沉醉在香烟带给他的快乐中,猩红的烟火、袅袅升起的烟气,都让董某的精神为之一振。不一会,身心舒坦的他回到岗位继续工作。
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董某,却在第二天收到人事部门的辞退通知,并且要求他立即离岗、马上办理交接手续。
一头雾水的董某经过人事部门同事的提醒,才知道自己是因为头天晚上在厕所吸烟,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的。
明白事情真相的董某当然不愿意离职,不要说他年龄已经不小了,再加上工作不好找,所以董某百般抵赖。
最后,公司只能拿出相关证据,证明董某确实在厕所这个禁烟区吸了烟,董某才骂骂咧咧地走了。
人虽然被迫离开了,但心有万般不甘的董某怎会坐以待毙?
他认为这就是在小题大作,给他的处罚太重了,辞退他的行为也属于违法辞退。于是,他便要求公司赔偿20万。
我们忍不住要问,董某为什么在厕所抽烟的时候还要偷偷地关上隔间的门呢?他到底在怕什么呢?
原来,董某所在的单位比较特殊,厂区内设置了明确的禁烟区,而厕所偏偏就是禁烟区之一。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防止意外发生。公司三申五令,除了口头上说,还专门在《员工手册》里写明:禁止在禁烟区吸烟。如有违反,视为严重违规。
对此,担心员工记不住,公司还专门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还在学习记录上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为了强化安全意识,公司还定期举办安全知识的讲座。
因为之前也曾出现过有员工偷偷躲在厕所吸烟的情况,所以,除了在《员工手册》里写明厕所属于禁烟区以外,还在所有禁烟区张贴了禁止吸烟的标识。
公司最终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认为董某在禁烟区吸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对其做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任何补偿的决定。
可身为老员工的董某,在明知厕所不能吸烟的情况下,无视公司规定,不仅继续在禁烟区吸烟,事后还百般抵赖,眼见自己的要求达不成,就反打一耙,要求公司赔偿自己巨额的费用。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结合本案,作为老员工,董某理应知晓公司的规章制度,应知晓公司关于禁烟及禁烟区的规定。
明知在禁烟区吸烟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心怀侥幸,却不知人在做事天在看。由此可见,董某被辞退,并不无辜,纯属咎由自取。
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