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布主动管理ETF业务指引 明确设置合适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保持投资风格稳定等要求】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主动ETF定义和命名规则。一方面,主动ETF是指基金管理人自主选择投资策略、不以跟踪特定指数为投资目标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另一方面,基金名称应当包含“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字样,场内简称应当包含“主动”字样。
二是明确基金管理人资质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公司治理健全、稳定,公司运作合规稳健,主动管理经验较为丰富等条件。公司应当具备健全有效的投资运作与风险管理制度、充足的投研人员、稳定的ETF运作团队与技术系统。基金管理人首次开发主动ETF的,应当通过交易所组织的专项检查验收。
三是明确基金经理资质要求。基金经理应当具备丰富的投资研究经验,中长期业绩良好,投资风格稳定。
四是明确产品投资管理要求。基金投资组合应当分布广泛且流动性良好,投资策略市场容量充足;应当合理控制基金组合换手率,设置合适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保持投资风格稳定。
五是明确信息披露相关要求。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应当基于真实投资组合制作PCF清单每日披露,并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IOPV的计算与发布;另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中做好风险揭示。
六是明确风险监测处置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并对主动ETF潜在风险进行防范,交易所可对产品运作风险管理情况、合规情况进行检查。
深交所发布主动管理ETF业务指引,一是规范主动ETF定义与产品命名,要求基金名称与场内简称均需体现“主动”属性。
二是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治理健全稳定、合规运作,具备丰富的主动管理经验,以及健全有效的投资运作与风险管理制度、充足的投研人员、稳定的ETF运作团队与技术系统等。基金经理应当具备丰富的证券投研经验,中长期业绩良好,投资风格稳定等。基金管理人首次开发主动ETF的,应当通过本所组织的专项检查验收。
三是明确基金投资管理要求,包括投资组合分布广泛且流动性良好,投资策略市场容量充足,合理控制组合换手率,设置合适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保持投资风格稳定等。
四是明确信息披露与风险防控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充分披露申购赎回清单制作与指数ETF的差异,做好主动ETF的特有风险提示,建立风险监控系统,监控主动ETF运行情况,并对潜在风险进行防范、控制和处理。
五是明确主动ETF基金份额的认购、交易和申购赎回,按产品类别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沪深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