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伦为什么愿留杨志却不愿留林冲?
这是水浒里最讽刺的情节之一。死读书的王伦犯了3个常识性错误。他应该采取的解决方案是“借刀杀人”。
三个错误:
1.和绝望的人“讲道理”。
林冲走投无路。走投无路的人,听不进去任何“道理”。他的需求是一个出路。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2.劝满怀希望的人(杨志)“回头”。
杨志是根正苗红的朝廷后裔。
丢了花石纲,他自己认为是运气不好。船翻了。
杨志不认为自己像林冲,走到绝路。还是满怀希望去做官。
这个时候,让他落草,让他背叛朝廷,哪里听得进去?
错误3: 引狼驱虎也好,引虎吞狼也好,要有前提: 自身硬。
不然,结果有3:
结果1: 狼吃了虎,然后吃了王伦。
结果2: 虎吃了狼,然后吃了王伦。
结果3: 狼虎联合,一起吃了王伦。
林冲没有把王伦看成敌人。却真的成了敌人:
A.王伦把林冲看成潜在威胁。利用各种手段“挤”他走。
B.重复一遍,林冲走投无路了。“挤”他走,就是让他死,就是将他逼成敌人。
C.劝杨志落草,在王伦看来,性质是“制衡”,在林冲看来,就是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目的就是“逼死他”。
所以,林冲真成了敌人。
4.杨志不是王伦的“朋友”。
林冲、杨志都是很“讲道理”的人。
不过他们的对手(高俅)不和他们“讲道理”。
讲不通道理,就是绝路,为了活命,林冲和杨志都一样,“听不进去道理”。
绝路的人,活下去是唯一的“道理”。所以,即使杨志落草,也成为不了王伦的“朋友”。
5.讲道理,要分人,分场合,分情景:
对方(高俅)地位高。和地位高的人,讲道理有2种方法: 银子(利益)和刀子(伤害)
宋江宋老师别出心裁开启第三种“讲道理”的路子: 一开始就明白和蔡九知府“讲不通道理”。于是宋老师和蔡九知府“斗智商”。“斗律条”(精神病人,大宋律令不杀)一时也占了短暂上风(让蔡九不知如何处理)。
6.引狼驱虎的成功案例:
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还玩引狼驱虎。也有成功案例:
袁世凯和朝鲜闵妃的故事。
闵妃宫斗。为除掉政治对手。引狼(袁世凯-清朝军队)入室。
闵妃舍身饲狼。
7.王伦的解决方案呢?
借刀杀人。
林冲犯事了,人头三千贯。
派旱地忽律,去朝廷通风报信。大内高手自然来捕捉。
然后告诉林冲,朝廷拨付人马来抓你。你不要连累大家。
林冲必走。
这个桥段一而再再而三重复:
1.鲁智深: 在赵员外(金翠莲的老公)那里躲。官府“闻”到气味,为了避免连累大家,金老(金翠莲的老爹),原先一直扮红脸,现在扮黑脸,提出要鲁智深出去避祸。
2.林冲:原先托庇于柴进。风声走漏。林冲主动提出要走。柴进礼送瘟神。
所以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施耐庵可能故意糟蹋落第秀才王伦,才这么写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