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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要一个态度!”女子听闺蜜话,彩礼从10万加到20万,男友当场分手:这婚不

“我只是要一个态度!”女子听闺蜜话,彩礼从10万加到20万,男友当场分手:这婚不结了

最近刷到一个事儿,看得我又气又好笑。

一个姑娘,本来跟男友说好了10万块钱彩礼。结果闺蜜在旁边一通“点拨”,说10万太少了,你长这么漂亮,10万就把自己嫁了,他以后不会珍惜你的。越贵的东西越宝贵,你得再加10万,看看他的态度。

姑娘一听,觉得太有道理了。于是转头就跟男友说:彩礼再加10万。

男友当时就炸了。

为了结这个婚,他父母砸锅卖铁给买了车、买了房,家里已经欠了不少钱。说好的10万彩礼,临门一脚了突然要翻倍?这是嫁人还是做买卖?

男友当场拍桌子:这婚不结了。

一、姑娘慌了:我只是试探一下啊

订婚的消息都传出去了,亲戚朋友全知道了。如果男友不要她了,她以后还怎么嫁人?

姑娘急了,赶紧解释:“我只是想试探一下你,看你重不重视我……”

可男友一句话把她堵了回去:

“真正的感情是不能去试探的。有些事情你一试探,就没有办法挽回了。”

说得明明白白。

婚礼取消。姑娘转头找闺蜜,闺蜜两手一摊:“我不背这个锅。而且我也帮你试探出来了,这男的不值得你嫁。”

姑娘欲哭无泪,发视频问网友:我现在该怎么办啊?

二、网友的评论,一个比一个扎心

评论区热闹了。

有人说:“如果男友真给了,你就不是试探了,顺水推舟就收了。如果男友不给,你就说是试探。怎么说都有理,这招高啊。”

有人说:“根本不是试探和10万块钱的事,是让对方看清了你的没主见和真心。换谁也不会再娶你的。”

还有一句话更狠:“不管你男友对你是不是真心,但你对你闺蜜的真心,绝对超过你老公。”

细品,句句在理。

三、这事儿到底错在哪?

说真的,我看完这事,第一反应不是同情这姑娘,而是想替男方喊一声“干得漂亮”。

这哪是试探真心啊?这分明是把婚姻当菜市场砍价,还非要拉个“狗头军师”在旁边瞎指挥。

闺蜜说“越贵的东西越宝贵”,合着在她眼里,婚姻就是一场买卖,人就是一件商品呗?

既然按买卖的逻辑来,那人家男方一看成本超标,直接撤单不玩了——这不是再正常不过的市场规律吗?

怎么,只许你坐地起价,不许人家当场止损?

最让人无语的是姑娘事后的反应。被分手了不想着反思自己出尔反尔,反而拿“我只是想试探一下”当挡箭牌。

成年人了,拿钱去试探底线,这不叫考验,这叫——作死。

男友说得对,人心经不起拿钱去称斤论两。你拿钱去砸,砸出来的要么是真金白银,要么就是彻底的心寒。

【法律小课堂】彩礼不是“态度测试仪”,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这事儿背后还有个法律问题值得说道说道。

很多人觉得彩礼就是“男方诚意的体现”,想加就加、想改就改。但法律上,彩礼不是这么随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法律不提倡“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是传统习俗,法律不禁止,但前提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

如果双方已经就彩礼数额达成了一致,甚至已经订了婚,一方临时单方面加价——这在法律上虽然不构成违约(婚姻不是合同),但在道义上站不住脚,在法律上也得不到支持。

另外,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支付的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姑娘的男友已经给了10万,后来又因为加价的事闹掰了——那10万,男方是有权要回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所以,彩礼不是“态度测试仪”,而是有法律后果的。说好了又反悔,不只是伤感情,还可能惹上官司。

写在最后

这事儿最扎心的地方在于——姑娘亲手把一段好好的婚事作没了。

她以为自己在“试探真心”,实际上是在用钱称量男友。可人心不是用钱能称出来的,你用钱去称,称出来的只有交易,没有真心。

男友那句“真正的感情不能试探”,说得太清醒了。信任就像一张纸,皱了,就再也抹不平。

现在好了,婚黄了,面子丢了,闺蜜还装死。那种看热闹不嫌事大、出了事跑得比谁都快的“闺蜜”,留着过年吗?

最后说一句:婚姻不是过家家,更不是用来满足虚荣心的筹码。下次想“试探”,先拿自己的钱包试试水,别拿别人的真心当你的试金石。

你怎么看?姑娘说“我只是要一个态度”,你信吗?闺蜜到底是“为你好”还是“害你”?

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本文素材来源:综合自网络情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