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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高中生被殴打报警后,又遭施暴者冒充警察再度施暴,执法公信力岂能“二次受伤”

17岁高中生被殴打报警后,又遭施暴者冒充警察再度施暴,执法公信力岂能“二次受伤”

山西运城一起青少年施暴案件引发全网关注,核心争议早已超出普通斗殴范畴:17岁高中生遭同学殴打后选择报警求助,本以为能得到法律保护,却被施暴者伙同社会人员冒充办案民警,以补充材料为由骗出家门,遭受二次殴打与人格羞辱,全程还有第三人拍摄施暴视频,身体与心理双重伤害远甚于首次冲突。

当地盐湖区公安分局最初作出处罚,对两名涉案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2日、7日。该结果随即引发多重质疑:一是处罚力度与冒充警察、报复报警人的恶劣性质不匹配,罚过其罪的观感强烈;二是全程参与拍摄的第三名涉案人员始终未被追责,案件追责不完整;三是施暴者母亲为公安系统在职民警,基层办案是否受人情干扰,成为公众最敏感的疑问。受害人家属拒绝附带封口要求的和解方案,已提交刑事立案监督申请。

目前运城市公安局已对案件提级调查。这起案件之所以牵动舆论,本质是公众对执法公信力的关切——冒充警察作案,直接消解公众对执法身份的天然信任;执法者亲属涉案若处置模糊,更会放大“法外特权”的焦虑。公众期待的从来不是情绪性重判,而是不枉不纵的程序正义与公开透明的调查结果。执法公信力经不起“二次受伤”,唯有公正彻查、完整追责,才能守住公众对法治的基本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