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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落马,当年他51岁,曾被誉为警界少帅,却被奢靡

2009年,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落马,当年他51岁,曾被誉为警界少帅,却被奢靡生活诱惑,日常抽500元一支的雪茄,喝30万元一两的普洱,其巨额开销皆来自受贿,最终难逃法律的严惩。
 
郑少东广东潮汕人,他从基层警员做起,一路升到公安部的位置,早年在广东还指挥破过张子强团伙案、东星轮大劫案等大案,立过个人一等功,仕途本来一片光明。
 
怎料,手里的权力越来越大,身边围过来的人也越来越多,心思慢慢就歪了,2009年1月12号,中央纪委的办案人员直接把他带走,实施双规审查。
 
后来法院审理查明,从2001年到2007年这六七年时间里,郑少东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侦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帮人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这些事上谋好处。
 
他不是被动收钱,里面有主动索要的部分,总共折合人民币八百二十六万余元,其中索贿就有六百五十八万元,这些钱物主要来自香港海王集团的连卓钊,还有香港中投基金的郭奕忠,连卓钊也就是连超,是当年公海赌船的投资人之一,跟黄光裕案也有关联。
 
坊间还流传过三人游艇聚会的说法,郑少东、黄光裕、连卓钊三个人都是潮汕同乡,选在离潮汕近的海面上碰面,游艇上摆着极品雪茄和高价普洱,不过司法认定里,并没有黄光裕直接向郑少东行贿的内容,郑少东本人也确认过这次见面。
 
2009年6月9号,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正式对外证实,郑少东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到了当年12月31号,官方公布双开结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违纪所得,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他的亲属也牵涉其中,收受了他人巨额钱款。
 
案件走的是异地审理程序,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2010年7月8号开庭审理,旁听席坐了三十多个人,有市民也有他的亲属,整个庭审大概三个小时,公诉机关出示证据,他委托的律师做了辩护,法庭当时没有当庭宣判,说择期宣判。
 
一个多月后,也就是2010年8月24号,西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少东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给出的说法是,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鉴于认罪态度较好,赃款赃物全部退缴,所以不立即执行死刑。
 
郑少东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同年9月21号,陕西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个案子尘埃落定,这位曾经的警界少帅,从18岁入党、一步步干上来的公安干部,最终因为贪腐走进了监狱。
 
这个案子放在当年很受关注,也是政法系统反腐的一个典型案例,不管职位多高、曾经立过多少功,触碰了法律红线就一样要受惩处,那些看似风光的奢靡生活,背后都是用权力换来的赃款,到最后全都要吐出来,人也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评论列表

用户13xxx01
用户13xxx01 2
2026-06-18 07:36
贪官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