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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男的去酒店开房,是否带着另外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是否是他老婆,这个也就无从得知

有个男的去酒店开房,是否带着另外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是否是他老婆,这个也就无从得知了。开房完事后,男子发现酒店员工竟然加她老婆的联系方式了,男子心虚的很,立刻跳脚了,去找酒店的帐号开骂:凭什么加我老婆,住的好住的差就这样了,还要你们陪我睡一晚咋滴?针对这件事,酒店立刻道歉,表示只是为了做个回访。

但是这家酒店,之前也因为回访的事情,给一个女子的家庭弄破碎了,因为女子跟外面男人去开房,回访的时候,被女子的丈夫听到了,婚外情公开。

(观威海6月17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有一位男性顾客,他去一家酒店里开房,当时是否带了同行的女子,而这个女子是否是自己的老婆,这个涉及到隐私,暂且也就无从得知了。

但是开房完事回来后,男子就心虚了,非常气愤,因为酒店做了一件事,这个让他破防了。

什么事情呢?

原来,男子去酒店开房后,录用的是他老婆的联系方式,随后酒店客服部的人员,就准备循着这个联系方式,尝试加为好友。

没想到,男子的老婆真的就加上了,而这件事,正好就被男子看到了,他非常的生气,也很心虚,很害怕客服回访的时候,说错话,那他自己真的就是大汗淋漓了。

也不知道店员有没有开始跟自己的妻子聊天呢,询问哪些内容呢,会不会公开自己去开房的一些事情呢?

总之,男子思来想去,都很窝火。

就算这一次啥事没有吧,以后他还是会去开房的啊,万一做了错事让店员告诉给了自己的老婆,那不就很悲催了?

想到这里,男子气愤的很,他已经准备把自己心虚的情绪转嫁给这家酒店了。

男子直接就一个差评,投诉过去了。

“你加我老婆的联系方式做好友干什么?”“住得好不好都过去了,住得不好你去陪一晚上吗?”

男子直接就在评论区里写下这些话,总之,情绪很激动,也能看出这个男子有些跳脚了。

得知这件事后,这家酒店又表示:因为留的是这个联系方式,所以这才尝试加过去,确实就是为了回访,让酒店提升服务,提升用户体验而已。

酒店也表示,后期会提前联系,征得顾客同意后,再加为好友。

另外,这家酒店早之前也因为做回访,导致一位女子的行程被公开,家庭也因此散了,当时也出过这类事。

大家说说看,酒店做这类客户体验回访,是否有必要继续这样做下去呢?

有网友讨论:

人家是跟小女人去开房的,你加人家老婆的联系方式,这不就是为了告密吗?所以急了啊。

也有人说,但是这样告密的话,酒店起码的隐私权都做不到了,谁还敢去开房啊。

还有网友表示,你老婆自己愿意加的啊,你怎么不骂自己老婆啊,让你老婆自己删掉不就行了,越着急,越有鬼哦。

总之,网友们已经化身为心理大师,将这个丈夫跳脚的行为,分析的透透的。说到底,之前有个回访,将人家的家庭给弄破坏了,直接就离婚了,反正很难说。

《民法典》第 1032、1034 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可以随意刺探、侵扰、泄露他人的隐私,不可以侵犯他人隐私权。

夫妻之间虽然存在身份关系,但是各自享有独立的隐私权,配偶也不可以随意查阅、接收另一方的住宿信息,没有法定的权限。

这家酒店却主动联系了男子的配偶,客观上已经将男子住宿的消费的事实传递给了配偶,就算不知道是跟谁开房,这件事其实已经作出了告知。

原则上来说,酒店已经侵扰了男子的私生活安宁,侵犯了男子的隐私权。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该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住宿信息只是用于入住登记、治安报备。

而本案件,酒店拓展用于联系男子的配偶,想要因此作回访已经超出信息使用的目的。

另外,酒店这样做,也没有取得实际入住人男子的明确同意,属于违法处理个人信息。

酒店这个时候提出抗辩,说只是为了回访,提升用户体验,在法律上则不成立,就算没有披露开房记录、文字细节等,也属于消极违反了保密义务,依然构成侵权。

对此,男子可以要求酒店赔礼道歉,删除配偶的信息等,甚至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其违法侵权行为。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信源:观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