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讲13%退税的事情,其实如果是正常销售行为,最终产品也是有明确签约客户(非渠道客户),能够卖得出去,这就没什么问题。
目前大部分公司会在海外建一些中转的业务中心,注册为子公司(也有通过红筹架构甚至倒过来控制国内公司),大部分在一些免税天堂国度,出口时以关联交易方式出口到海外子公司。海外子公司有的是设备型,有的是服务型。服务型不能签约设备销售,设备型是可以的。
这种有中转的方式就可以使得出口报税和进口报税金额不一致。出口时以正常的成本加利润的方式报税,然后获得对应退税补贴。
通常进口国那边是以成交价来作为报关金额。大部分国家不允许以整体免费赠送的方式,将报关金额填为0的,这种一抓一个准。但是部件可以赠送,成交价可以通过voucher等形式降下来,但底线是不能低于成本价。海关也会以近期相似产品金额来比对。
有的国家海关会关联原产地要求,要求提供CO或者Form A或者Form X。一旦中转就可能就被认可原产地。
但是与出口时报关金额形成差额还是有很多合法途径的。
对于汽车行业,就如同我昨天讲得,海外是通过渠道销售,把货囤在渠道,但可以正常拿到补贴,而后通过voucher返点等形式补贴给渠道,是可以循环起来的。但是一旦海外销售出了问题,风险链条是会崩的。
这世上链条长的事情,一定有专业空子可以钻。正规企业一般都会合规经营,没必要过分妖魔化所有出海的企业,监管也不是吃素的。理性看待出海,我相信未来中国汽车出海一定有波澜壮阔的前景,中国汽车品牌的国际影响力会越来越强。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