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物业公司发来的信息,看了很生气。
信息是这样的:你的房产物业费欠费已违约,侵害了广大已缴费业主和物业合法权益,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特此短信通知请于今明两日结清所久费用,若继续拖久,后续将诉讼处理。届时可能承担违约金、诉讼费、公告麦费等。若无法履行,将考虑申请“限高令”。出行乘坐飞机高铁,银行贷款,就读学校等都将受到影响……。
岂有此理!物业人员不上门收费,只会贴票据,发信息,就用这种办法收缴物业费吗?
物业与物主是合作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物业公司干好可用,干不好可换。
物业是服务行业,30%的业主缴物业费,说明30%的住户满意。80%的业主缴物业费,说明80%的住户满意。
好的物业都会把工作做好,决不会把问题复杂化,更不会把问题矛盾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