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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柏芝太不容易了,被前经纪人告了六年,4276万港元的官司终于赢了。 这场官司

张柏芝太不容易了,被前经纪人告了六年,4276万港元的官司终于赢了。

这场官司的起因是前经纪人余毓兴指控张柏芝在2011年至2012年间,收取了4276万港元预支片酬,却没有完成约定拍摄的6部电影,要求她赔偿至少1276万港元。听起来好像张柏芝理亏?可法院最终判她全面胜诉,还让原告承担讼费。

为什么?因为那份《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上的签名,根本不是张柏芝本人的,是被人假冒的。

更离谱的是,余毓兴所在的公司早在2013年就被香港法院颁令清盘,但他隐瞒了这件事,还把合约转给了第三方。张柏芝方还提交了一段2014年的录音,余毓兴在录音里亲口承认“做假文件当食生菜”,意思是伪造文件对他来说就像吃饭一样简单。

张柏芝当年签约时才20岁出头,虽然已经走红,但对行业里的弯弯绕绕并不完全了解。她在2011年签下合约时,可能根本没想过,对方会拿一份假合同来告她。一直到这场官司尘埃落定,她才彻底明白,自己当年是被人算计了。

现在,她赢了,但这场胜利付出了多年时间的拉锯。更让人感慨的是,前经纪人余毓兴已经因债务问题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信人。用假文件告一个真实的人,这种操作,谁看了不说一句离谱?

所以小编觉得,大家在签署合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每一条内容,尤其是对方的人品和信用记录。如果涉及到金额巨大的合约,最好找专业人士把关,不要因为对方是所谓的“经纪人”就轻易信任。人心隔肚皮,有些坑,跳进去容易,爬出来可能要花好几年。

恭喜张柏芝,轻装上阵,继续乘风破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