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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5年,忽必烈深感光靠蒙古人不行,于是下令: “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

1265年,忽必烈深感光靠蒙古人不行,于是下令:

“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充同知,永为定制。”

这是说,元朝各级地方,蒙古人当达鲁花赤,掌管官印,最后拍板。

汉人当总管,具体干活;回回人当副总管,配合汉人。

在这个规定下,涌现出很多爱民如子的汉人循吏。

一县之内,汉人县尹把事情办得漂漂亮亮的,还是很有话语权的。

1328年,苏州人干文传出任乌程(今浙江湖州)县尹。

他后来参与过《宋史》编撰,实打实的大才子。

乌程当地有个大富户张甲,其妻王氏一直未育。

张甲在外边纳了个小妾,生了儿子。

王氏听说后,大为惊恐。

于是,便将小妾骗来,杀死其子,将尸体焚烧。

然后,将小妾一脚踢出门外。

又担心张甲察觉,王氏便重金买通小妾的父母。

让他们从邻居家买了一个娃,装做是小妾所生。

可怜小妾地位卑微。

连自己的亲生父母,也帮王氏一起掩盖恶行。

一番操作下来,王氏认为已完全拿捏住小妾一家。

自己在张家的地位无人能动。

可是,这事儿还是传出了流言。

干文传听说后,暗中调查。

很快就发现了小妾亲子的尸骨。

如果流言是真,那此案中的王氏、小妾父母、小妾邻家女,都是逐利作恶之人。

干文传愤怒不已,世间竟有如此恶行!

遂将一众人等抓来,对簿公堂。

王氏让小妾抱着从邻家女买来的娃,对干文传说:

“大人莫要相信流言,娃好好的。”

干文传不理会,让小妾给宝宝哺乳。

宝宝却哭闹不停,哪里肯吃?

干文传拍案喝斥道:

“从实招来,这娃究竟是不是小妾所生?”

小妾的父母赶紧招认,是从邻家女买来充数的。

王氏却犹自嘴硬。

干文传派人将邻家女召来。

此时,天性流露了。

见到邻家女,小宝宝立刻停止哭闹,喜笑颜开:

“儿见之,跃入其怀,乳之即饮。”

没断奶的娃,应该还不会“跃”,只是小腿乱蹬。

画面感极强。

小妾早已哭成泪人,跪倒在地:

“求大人为民女作主!”

铁证面前,王氏再也无法抵赖,只好认罪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