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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男子在小区看大门,色迷心窍看上一个女孩,多次把女孩骗过来,对她实施猥亵的行为

有个男子在小区看大门,色迷心窍看上一个女孩,多次把女孩骗过来,对她实施猥亵的行为,对孩子动手动脚的。女孩后来告诉妈妈,这个大叔前后3次骗我过去玩。家长生气得很,直接就报了警,作为保安,不看护安全却对小区内的女生动了歪心思,这个谁能忍?

多数居民默认小区门禁、围墙与在岗保安是可靠的安全防线,对常年值守的制服人员放松警惕。

但深圳近期曝光的一起恶性案件,彻底击碎了这份固有安全感:一名本该守护业主安全的小区保安,利用身份便利和孩子的单纯信任,多次猥亵未成年女童,事发后引发全城家长热议,也暴露了社区儿童防护的巨大漏洞。

涉事保安朱某年约五六十岁,负责小区门禁值守,日常与业主频繁碰面,属于孩子眼中熟悉的“保安叔叔”。他精准利用儿童防备心弱、易被零食诱惑的特点,多次以饼干、零食为诱饵,将十岁左右的受害女童诱至无人保安室动手动脚。

为防止孩子揭发,朱某还刻意恐吓威胁,逼迫孩子隐瞒实情。长期遭受侵扰与恐吓的女童不堪心理压力,最终将实情告知母亲。家长得知后愤怒报警,事件迅速在小区传开,引发居民恐慌与愤慨。

案件初期办理一度陷入争议与僵局。由于女童体表无明显外伤、涉事保安室未安装监控设备,现场缺乏直接影像证据,加之朱某拒不认罪,辩称只是和孩子玩耍打闹,导致初期证据链薄弱。

基层派出所无奈之下,仅对朱某作出治安拘留的简易处置。从轻处理结果让众多家长难以接受,纷纷质疑处罚过轻,没能震慑恶行。

所幸司法后续及时纠偏,守住了未成年人保护底线。案件卷宗移送检察院后,检察官细致核查笔录与案情细节,依据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果断决定立案追诉。

根据《刑法》明确规定,猥亵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无需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即便孩子因轻信主动配合,也不影响案件定性;多次作案更是量刑加重的重要情节。

同时,朱某身为小区保安,负有守护小区居民、保障未成年人安全的特殊职责,属于法律明确的从重处罚情形,存在知法犯法、监守自盗的恶劣性质。最终朱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此案的维权并未止步于刑事处罚。

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1183条规定,性侵、猥亵未成年人案件可实行刑民双轨追责,受害家庭可依法主张民事赔偿,涵盖心理治疗费、康复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费用。

此类案件的精神赔偿金额普遍数万元起步,严重的可达二十余万元,通过高昂的经济代价,加大对施暴者的惩戒力度,弥补受害者身心创伤。

儿童遭受猥亵后,往往会留下长期心理阴影,出现失眠、孤僻、恐惧陌生人等问题,需要长期专业心理干预,民事赔偿为后续康复治疗提供了重要保障。

纵观多地同类案件,儿童猥亵类案件普遍存在举证难、取证弱、初期处置易偏轻的痛点。

多年前长沙一起校园猥亵案,就因核心证据缺失、办案周期拖沓,判决争议极大,家长只能通过信访、媒体投诉维权,暴露出基层取证、案件处置的短板与不足。

部分家庭为快速止损、避免二次伤害,会选择私下和解,但这种方式仅能获得有限赔偿,无法对施暴者形成有效惩戒,极易纵容累犯,留下长期安全隐患。

这起案件也倒逼社区儿童防护体系加速升级。单纯依赖物业保安值守的传统模式已然失效,多地开始探索多元防护机制。

上海部分小区创新推行家长志愿值守制度,保安仅负责门禁登记,公共活动区域由便服家长轮流巡查,大幅压缩不法分子作案空间,试点后有效杜绝儿童侵害事件。

同时,儿童智能手表、定位设备、紧急报警装置等科技手段,也成为辅助防护的重要工具,全方位筑牢安全防线。

家庭教育的前置防范同样不可或缺。孩子对制服人员、熟人的天然信任,是防护最大盲区。日常叮嘱孩子拒绝陌生人零食、学会果断拒绝不当接触、遭遇侵害及时求救,是最基础也最关键的防线。

深圳多所小学联合社工开展实景防侵害演练,摒弃枯燥宣讲,让孩子直观学会自我保护,有效提升未成年人避险能力。

归根结底,儿童安全从不是单一部门的责任。司法从严追责、社区科技防控、家校常态化教育、社会监督联动,缺一不可。

深圳这起案件的圆满处置,彰显了法治对未成年人的强力守护,也为全社会敲响警钟:所谓的熟人、制服、岗位,都不能等同于绝对安全,唯有多方联动、层层设防,才能真正守护好未成年人的成长底线。

来源:小区保安利用工作便利猥亵10岁女童3次,获刑2年半 2026-06-14 18:05 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