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7岁女孩被人性侵后,想不开,先后通过割腕、饮白酒后服用头孢的方式轻生,多种方式都未果,又在和人一起喝酒后,投河自杀,最终身亡。失去独生女的夫妻俩久走不出悲痛,认定当晚和女儿一起喝酒的人要为孩子的死负责,把所有参与聚餐的人告上法院,主张这群人承担30%的死亡责任,各类赔偿加起来索要38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2025年2月26日,天津当地一名(化名)小兰的女孩刚满17岁,这天她遭遇了性质极其恶劣的性侵,这件事彻底压垮了这个未成年姑娘,从这天起她心里就埋下了轻生的念头,整个人变得沉默消沉,每天都陷在恐惧和羞耻里走不出来。
事发第二天夜里9点多,也就是2月27日,小兰在家拿利器割腕,好在家人及时发现异样,立马送医抢救,才算捡回一条命,家里人只简单安抚了几句,没想着带她做专业心理疏导,低估了这件事对她的精神打击。
仅仅隔了二十多天,到2025年3月20日凌晨,小兰又策划了第二次轻生,她主动喝下高度白酒,紧接着吃下头孢类药物,她清楚两种东西混用会引发致命的双硫仑反应,一心求死,万幸这次还是被身边人及时察觉,紧急送医后脱离生命危险。
短短不到一个月,两次自杀未遂,身边不少熟人都知道这件事,其中就有后来带她赴宴的刘某,刘某完全清楚小兰未成年,也知晓她遭受侵害、两次自残的全部过往,却没有上心多开导几句。
时间推移到2025年5月4日晚上,一名叫薛某的男子组织家庭聚餐,刘某受邀参加,还主动把情绪本就脆弱的小兰一同带去饭局。
吃饭过程里,小兰主动提出想要喝酒,坐在一旁的刘某全程没有半句阻拦,任由这个17岁女孩饮用酒水,在场其余聚餐的亲友并不认识小兰,也没人清楚她此前的遭遇和轻生经历,全程没有劝酒、灌酒行为。
饭局结束后,刘某短暂把小兰送回家门口,没有确认她平安进屋,也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小兰父母告知她饮酒、情绪低落的情况,简单道别后就自行离开。
等夜里家人发现小兰不在家中,到处找人时,噩耗已经传来,小兰独自走到附近河道投河,等到搜救人员找到她,早已没有生命体征。
接连失去女儿的夫妻俩完全没办法接受现实,在他们看来,如果当晚聚餐众人能拦下女儿喝酒,喝完酒好好照看,孩子根本不会走到投河这一步。
夫妻俩核算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损失,总额一百二十多万,他们起诉当晚所有参与聚餐的人,主张这群人要承担30%的事故责任,折算下来索赔38万余元。
法庭完整核对了全部人证、监控和聊天记录,梳理清楚每一个时间节点和在场人员的行为后,没有支持父母要求所有人分摊赔偿的诉求。
法官解释,当天组织饭局的薛某、其余同桌亲友,事前不了解小兰的创伤和自杀史,席间没有主动劝酒,没办法预判小兰会独自外出轻生,和女孩的死亡不存在法律层面的过错关联,不用承担任何赔偿。
唯独刘某存在多处明显过失,他主动带未成年女孩赴宴,明知对方精神崩溃、有两次轻生记录,却放任她饮酒,散场后未尽到完整看护义务,没有把人安全交到家属手中,间接放大了小兰做出极端举动的风险,存在不可推卸的次要过错。
整件悲剧的根源,是女孩遭遇性侵带来的重度心理创伤,小兰主动饮酒、自主选择投河,是造成死亡最直接的原因,自身需要承担绝大部分责任。
综合所有情节,法院最终酌定刘某承担5%的赔偿责任,核算后判决刘某赔付6.2万元。
犯下强奸恶行的那名男子最后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单独赔偿小兰父母对应的精神损失与人身损害赔偿金,两件案子是分开审理、分开判决的。
很多普通人看完判决会觉得难以理解,一顿普通聚餐就要赔钱,其实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早有明确规定,成年人带未成年人赴宴,一旦知晓对方有严重心理问题、自残记录,就多出劝阻饮酒、全程看护、安全交接给监护人的义务,没有履行到位就要为后续损害承担责任。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了警钟,面对受过伤害、年纪尚小的孩子,不能只当成普通社交往来,多一点留心看管,或许就能拦住一场再也无法挽回的悲剧,同时法律明令禁止未成年人饮酒,放任未成年人喝酒,本身就要承担相应后果。

